據新聞報道,中國民航局召集各無人機生產企業、無人機管理協會等單位召開會議,就無人機實名登記管理征求意見,並就《實名制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征求意見。
規定顯示,實名登記將於2017年6月1日正式開始。對於已經擁有無人機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在8月31前完成實名登記。如未按要求落實實名登記和登記標誌,其行為將被視為違反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其無人機的使用將受到影響。
具體規定如下:
通用
為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下簡稱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所有人實行實名制登記,制定本管理規定。
應用領域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最大起飛重量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
壹般要求
2017年6月1日起,購買民用無人機的機主必須按照本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實名登記。
1,2017年6月前購買的民用無人機,其所有人必須在201,2017年8月前完成實名登記。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未按照本規定進行實名登記並加貼登記標誌的,其行為將被視為違法違規的違法行為,其無人機的使用將受到影響。
定義民用無人機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UAV)是指不由空中飛行員操縱,從事非軍事、警務和海關任務的航空器。
民用無人機所有者
民用無人機所有人,是指民用無人機的所有人,包括個人、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事業單位法人以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其他組織。
民用無人機最大起飛重量
民用無人機最大起飛重量是指根據無人機的設計或運行限制,無人機能夠起飛時的最大允許重量。
民用無人機的空載重量
民用無人機的空重是指無人機制造商給定的無人機基本重量。除了商業載荷,無人機還承擔任務的全部重量,包括標準電池重量和最大燃油重量。
中國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職責
(1)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政策的制定;
(2)管理“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
民用無人機制造商
(1)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中填寫產品名稱、型號、最大起飛重量、空重、產品類型、無人機買家姓名/手機等信息;
(2)在產品包裝和產品說明的明顯位置,提醒機主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進行實名登記,警示不實名登記飛行的危險;
(3)隨產品提供不幹膠打印紙,供用戶打印“無人機註冊標誌”。
民用無人機所有者
(1)按照本管理規定3.2的要求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進行實名登記;
(2)按照本管理規定3.4的要求,在其持有的無人機上粘貼登記標誌;
(3)發生本管理規定3.5所述情形時,更新“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上的無人機信息。
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規定了實名登記的流程。
(1)民用無人機制造商和所有者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UAS)上申請賬戶。CAAC . gov . cn);
(2)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企業在系統中填寫其所有產品的信息;
(3)民用無人機所有人在系統中實名登記其持有的產品信息,並在無人機上粘貼系統給予的登記標誌。
實名登記的信息內容
民用無人機生產企業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中提供的信息包括:
(1)制造商名稱和註冊地址;
(2)產品名稱和型號;
(3)空重和最大起飛重量;
(4)產品類別。
民用無人機所有人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中登記的信息包括:
(1)?業主名稱、單位名稱、法人名稱;
(2)?個人註冊:有效身份證號(如身份證號、護照號等。);
(3)?單位註冊: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4)?手機和電子郵件;
(5)?產品型號和序列號;
(6)?使用目的。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登記標誌
(1)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登記標誌包括註冊號和登記二維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所有人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完成信息填寫後,系統自動給出包括註冊號和二維碼在內的登記標誌圖片,並發送到登記郵箱。
(2)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註冊號是為區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而賦予的編號,不同的序列號(S/N)註冊號不同。民用無人機* * *註冊號為11字符,分為兩部分:前三位為字母UAS,後八位為阿拉伯數字,采用序號形式,範圍從0000001到9999999,例如註冊號UAS0000003。
(3)民用無人機登記二維碼是唯壹標識無人機的加密二維碼,包括無人機生產企業、產品型號、產品名稱、產品序列號、登記時間、所有者姓名或法人信息、聯系方式、證書編號等。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識別要求
(1)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收到系統給出的包含註冊號和二維碼的註冊標誌圖片後,將其打印為不幹膠貼紙,尺寸至少為2cm×2cm。
(2)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將登記標誌圖片用耐久性方法粘貼在無人機不易損壞的地方,始終清晰易查。易於查看是指註冊標記附在無需任何工具即可查看的組件上。
(3)民用無人機所有人必須確保每次運行時無人機上都附有登記標誌。
(四)民用無人機註冊號和二維碼信息不得塗改、偽造和轉讓。
註冊信息的更新
(1)民用無人機出售、轉讓、損毀、報廢、丟失、被盜時,民用無人機所有人應當及時通過“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註銷無人機信息。
(二)民用無人機所有權轉移後,變更後的所有者必須按照本管理規定的要求對民用無人機信息進行實名登記。
註冊時間要求
2007年8月31日2065438之前,民用無人機的擁有者必須完成實名登記,方可操作無人機。
2007年8月31日2065438以後,未按照本管理規定進行登記的民用無人機,將影響其後續使用,監管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