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考納稅申報中的從業人數: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七條規定,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從業人數與企業派遣勞務人數之和;職工人數和資產總額根據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月末)÷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月平均值之和÷12。年中開始或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可以參考納稅申報中的從業人數: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七條規定,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從業人數與企業派遣勞務人數之和;職工人數和資產總額根據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月末)÷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月平均值之和÷12。年中開始或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