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王的成長之路
中國船王陳順通,出身於浙江寧波的壹個普通家庭。因生活拮據,小小年紀的陳順通便外出闖蕩,14歲來到上海灘,靠自己的雙手謀生。
陳順通勤奮努力、吃苦耐勞,逐漸得到領導的賞識。加入船隊的第六年,他從壹名普普通通的水手變成了船長。
陳順通
1920年4月,陳順通船只出海歸來,意外救下壹名中年人。
中年人十分欣賞他的勇敢和善良,便問道:“年輕人,妳願意壹輩子待在船上安安穩穩度日嗎?想不想幹壹番大事業?”
深思熟慮後,陳順通還是決定繼續自己少年未完成的保家衛國的夢想。
此時中年人才告訴陳順通,自己就是張靜江,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主席。在張靜江的提攜下,陳順通有了新的生活。
那時國民黨與中國***產黨正在準備北伐戰爭,從小便立下報國之誌的陳順通熱血沸騰,決定追隨張靜江,幹壹番轟轟烈烈的大事。
是以,陳順通成為國民航運公司的副經理,專門負責海上客運、貨運、軍火運輸等。
張靜江
國民航運公司有三艘貨輪,陳順通與國民黨對接,負責軍火的運輸。
與此同時,陳順通以貨船掩人耳目,運送了大量的革命黨人,成功開設了從上海到廣州的革命專線。蔣介石從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購買的大量軍火,同樣由陳順通運輸。
北伐戰爭結束後,有著眾多管理經驗的陳順通,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他大力整頓船員中飽私囊的行為,張靜江頗為欣賞,更加堅定地對其委以重任。
在招商局改革中,同事趙鐵橋因觸及頑固派的利益被暗殺。陳順通為了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安危,決定離開招商局,自立門戶。
1930年,陳順通花費從前的積蓄,創辦了自己的輪船公司:中威輪船公司。陳順通購進第壹艘商船“太平輪”,希望自己的第壹艘輪船太太平平啟航。
“太平輪”是陳順通的第壹艘輪船,同時也是整個公司的鼻祖。
北伐戰爭至抗日戰爭期間,陳順通的輪船事業達到了巔峰時期。由於陳順通擅於經營,他每隔壹年便需要購進壹艘輪船,如此才能滿足巨大的客運需求。
短短幾年的時間,陳順通公司的資本已經從最初的30萬銀元,增加到100萬銀元。
1936年,陳順通已經手握“太平輪”、“源長輪”、“新太平輪”、“順豐輪”四艘輪船,掌控著長江到遠洋的大量航線。此時的陳順通,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中國船王。
沈船、破產、赴國難
陳順通的生意蒸蒸日上,逐漸被日本人知曉。在商貿領域,陳順通依舊與日本人保持著合作關系。
在眾人看來,在國家大義面前,陳順通仍然與日本人做生意,此乃不愛國,事實卻並非如此。
盡管日本的侵華戰爭已經開始,但國民黨與日本依舊維持著部分商貿關系。作為壹名生意人,陳順通的選擇無可厚非。
1936年,日本大同海運株式會社主動找到陳順通,要求租借其船只。雙方經過多輪談判,最終達成壹致意見,陳順通將6725噸的“順豐輪”與5025噸的“新太平輪”租給日本,為期壹年。為了防止其違約,陳順通向日本株式會社投入船體保險。
次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國民黨封鎖全國重要港口,緊急修築防禦工事。與此同時,他們在全國範圍內征用噸位較大的船只,將他們沈沒於重要海上船道,防止日本從水上進攻。
按照中日雙方的約定,陳順通與日本簽訂的壹年合同期限已到,日本政府卻想方設法拖欠最後的使用期限,拒不履行合同,陳順通無法拿回兩艘商船的使用權。
是以,此時陳順通手中只剩下“順豐輪”、“源長輪”。盡管如此,陳順通還是主動將自己全部的財產——兩艘商船上交政府,用於抵抗日本人的進攻。
隨著戰爭形勢進入白熱化階段,國民政府節節敗退,能否守住寧波鎮海口,是中日戰爭的關鍵。
1938年,經眾人商議,決定將陳順通的“太平輪”開往鎮海碼頭,自沈於甬江出海口,防止日本從水上登陸。
1939年6月日本人到達鎮海,開始新壹輪的轟炸。短短3天的時間內,鎮海已經千瘡百孔,捍衛鎮海水上安全已經刻不容緩。
27日,政府向太平輪船長下達命令:將太平輪自沈於江道。
於陳順通而言,太平輪是他成長之路的見證,而今即將沈沒,他自然痛苦萬分。然而在國家大義面前從無自我,他未有壹絲怨言,只有幾個“要求”。
“太平輪”即將沈船之際,船長收到了陳順通發來的電報。陳順通要求沈船時船頭指向他的家鄉,在如此關鍵時刻,陳順通忍痛割愛,心心念念的還是祖國。
提及當年的經歷,人們依舊心生無限感慨:“在許多人的眷戀裏,在許多人的悲嘆裏,在許多人的忿恨裏,太平輪終於沈下去了。”
得知“太平輪”沈沒的消息,陳順通與妻子呆坐在上海的公寓內,臉上早已經掛滿淚珠。“太平輪”與“源長輪”的沈沒,是陳順通的主動犧牲。
然而,日本人拖欠商船的使用日期和資產,對陳順通及其船運公司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永遠無法抹去。
與日本的租船合同到期後,陳順通多次派遣相關人員前去溝通,日本人或置之不理,或語焉不詳,毫無解決問題的態度。
抗日戰爭爆發後,航運市場十分繁榮,租船資金從原來的1.47美金上漲到7.5美金。也就是說,壹艘3000噸的貨船,每個月的租金可以達到萬元以上。日本人遲遲不肯歸還輪船,陳順通的損失無法估量。
令人氣憤的是,日本人不但拒絕歸還船只,還對陳順通威逼利誘。陳順通的船公司勢力根深蒂固,他本人同日本也有著眾多的商貿往來。因此,日本人認為陳順通是壹個得力的助手。
日本特務曾經多次找陳順通談話,要求他與日本人合作。日本人言而無信,陳順通原本十分憤怒,便果斷拒絕合作要求。
日本政府厚顏無恥,竟然以“新太平輪”“順豐輪”相威脅,他們說道:“只要與我們合作,我們幫妳討回順豐、新太平兩輪。”縱使如此,陳順通依舊不為所動。
陳順通的妻子戴蕓香,雖為所謂的“婦道人家”,卻也深明國仇家恨。他時常教育孩子們:“我家是傷在日本人手中的。”
陳順通也對孩子們說:“如果有壹天,我外出不能回來,其他沒什麽事情,就是不肯幫日本人做事情而遭不測。”
多年來,縱使日本人百般推諉,陳順通卻從未放棄找回“新太平輪”與“順豐輪”:“為了抗戰沈掉的源長輪、太平輪,我不可惜;但租給日本人的順豐輪、新太平輪,我壹定要把船和租金討回來!”
1939年春天,陳順通遠渡日本,親自來到大同公司,與對方就輪船歸還時間進行談判。陳順通滿懷希望,大同株式會社的負責人卻說道:
“非常遺憾,那兩輪於1938年8月22日,被大日本帝國軍方依法捕獲,所有權已經歸屬到了日本遞信省,跟我們無關。而且我們的株式會社經營不善,瀕臨倒閉,也沒法給您補償。”
此時陳順通的手中已經沒有船只,船運公司只能暫時關閉。“新太平”與“順豐”,是陳順通與公司最後的精神支撐。
日本人短短壹句話,就澆滅了陳順通所有的希望。軍方征用,陳順通又如何以壹介平民的身份找回?
沒船、沒錢,此時的陳順通已經壹無所有。他萬分悲痛,回國後便大病壹場。陳順通意誌堅定,重整心情後,他決定與日本鬥爭到底。自此,陳順通便開啟了漫長的索賠之路。
索賠之路漫漫
1945年,日本政府宣布無條件投降,得知此消息,陳順通興奮不已。他說道:“天終於亮了,我又要重振中威輪船公司。”
此後,陳順通多方奔走,準備在香港訂購船只、東山再起。陳順通在抗戰時期犧牲小我、成就大我的偉大舉動,感動了眾多中國人。
同年,國民政府對陳順通進行了表彰,他獲得抗日戰爭二等功勛章,並成為對日索賠委員會負責人,負責對日索賠相關事務。陳順通多次派遣代表前往日本大同公司進行交涉,索要自己的兩艘船只,依舊石沈大海。
萬般無奈之下,陳順通通過朋友找到了美軍司令麥克阿瑟,請求他幫忙尋找被日本軍方征用的船只。然而美方反饋的消息,卻最終擊垮了陳順通。
麥克阿瑟
陳順通並不知道,早在1938年,“新太平輪”就在北海道附近觸礁沈船,罪魁禍首並不是所謂的軍方,而是大同公司自己。
此前陳順通曾經向保險公司投保,大同竟然瞞著陳順通,私吞了所有賠償費用。至於另壹艘船只“順豐輪”,也已經在1944年在南海海域觸雷沈沒。陳順通所有的信念轟然倒塌,此後便壹病不起。
1949年11月,陳順通在悲憤交加中離世。臨死之前,他立下遺囑,希望長子陳洽群繼續向日本索賠船只賠償款。陳洽群立下保證,就連他自己都沒有想到,追討日本人欠款,竟然持續了整整三代人。
1958年,肩負希望的陳洽群從上海遷往香港,註冊中威輪船公司。不久後,他與日本大同公司取得聯系,要求其賠償父親的兩艘輪船。
大同公司依舊抵賴,以人事變動為由拒絕調查。與此同時,他們堅稱輪船已經被日本軍方征用,不斷推卸責任。
此時的陳洽群意識到,通過國際間的溝通與喊話,無法解決實際問題。1961年,帶著必勝的信念,陳洽群親自前往日本。
經過多方協商,陳洽群最終拿到了大同公司開具的,“關於兩輪被日本海軍捕獲”的復函。他攜帶相關證件,在日本的各個機構間反復奔走,卻依舊無法找到具體負責機構。
陳洽群十分無奈,最終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同日本人戰鬥到底。1964年,陳洽群聘請專業律師,正式起訴日本政府。自此,陳洽群與日本的拉鋸戰開始。
1970年,東京地方法院開庭,正式受理陳洽群案件。審判剛剛開始,陳洽群等人便遇到了難題:身份證明。
那時陳洽群居住在香港,東京法院要求陳洽群提供與父親陳順通、母親戴蕓香的親屬關系證明,如無法證明,起訴將被駁回。
這壹證明需由中國政府開具,那時香港未曾回歸,與大陸關系有些微妙,日本人認為中國政府不會出具證明。
顯而易見,日本此舉是為了讓陳洽群等人知難而退,放棄起訴。令他們意外的是,陳洽群和母親戴蕓香討回公道的決心,遠比他們想象地更加堅定。
為了爭取中國政府的支持,陳通順的妻子戴蕓香承諾:“如果索賠成功,我們將錢全部匯款到國內。”
得知事情來龍去脈,中國政府對此事頗為重視,周總理親自下令:“中威”船訴訟案,發生在中日正常邦交之前,可按人民外交處理。
盡管多方***同努力,結果依舊不盡如人意。1974年,日本政府再次以“超過時效性”為由,宣判陳洽群敗訴。
經過十幾年的拉鋸戰,陳洽群已經心力交瘁,經濟、身體都無法支持他繼續上訴。1985年,陳洽群中風,徹底失去處理索賠事務的能力,並於7年後不幸逝世。
索賠的責任,在陳洽群中風之後,便傳遞到陳順通孫子陳震、陳春兄弟手中。
1987年,《中華人民***和國民法通則》發布後,陳順通案件獲得在中國本土受理的權利。1988年,陳震、陳春正式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訴訟。為了確保萬無壹失,陳家兄弟花費重金,請來香港、美國等權威律師,組建了60人的團隊。
2007年,經過漫長的審理期限,上海法院正式宣判:被告日本公司支付陳震、陳春“新太平輪”“順豐輪”租金、損失等29億日元,折合人民幣1.9億元。
盡管判決已經下達,日本政府依舊不願履行。
2010年,上海法院駁回日本被告的再審申請,要求日本立刻履行賠償義務。2011年,陳家兄弟與日本株式會社多次協商,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壹致意見,日本依舊拒絕賠償。
2014年,上海法院做出了執行正式生效的判決。法院莊嚴宣告:如果日本依舊不願意履行賠償義務,法院將依法扣押其船只。
4月,在浙江嵊泗馬跡山港,中國依法對被執行人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的船舶“BAOSTEEL EMOTION”輪,實施扣押。
最終,三井株式會社只能選擇履行自己的賠償義務,***支付陳家兄弟29億日元。24日,賠償完畢後,中國解除了對被執行人船只的扣押。
歷時75年,三代人追求的正義,最終到來了。三代人的奮鬥與堅守,繼承的並不是錢,而是家族的使命,也是中華民族日益強大的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