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意見強調,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設立的科技創新板,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經濟主戰場和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重點支持新壹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和制造業,引領中高端消費,推動提質增效和動力變革。
2.設立科技創新板並試點註冊制,是資本市場改革提高服務科技創新企業能力、增強市場包容性、強化市場功能的重要舉措。通過發行、交易、退市、投資者適當性、證券公司資本約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長期資金等配套措施,逐步開展增量試點,匹配新增資金。隨著試點項目的推進,我們將努力實現科技創新板的投融資平衡、壹二級市場平衡、公司新老股東利益平衡,促進現有市場良好預期的形成。
3.2065438+2009年6月13,科技創新板正式掛牌;7月22日,科技創新板首批上市公司;8月8日,第二批科技創新板公司上市。2065438+2009年8月,為落實合並登記制度改革試點要求;壹、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科技公司)建立高效並購;制度,規範科技公司並購重組,證監會發布《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
4.股票不僅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壹部分,也是已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向全體股東發行的壹種有價證券,作為所有權憑證,用以籌集資金和取得股息、紅利。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和交易。股東可以和他們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經營失誤帶來的風險。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個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壹類別的每股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其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轉讓和交易。它是資本市場上主要的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