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方式不同:房屋產權變更由開發商完成,房屋產權過戶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
2、是否有房產證:房屋產權變更是在房屋房產證辦理前進行的更名行為,通常通過在開發商那裏登記備案,重新簽訂購房合同。房屋產權過戶是基於原業主已取得房屋房產證的前提,通過轉讓房屋所有權實現轉讓;
3、費用不同:不管是房屋產權變更,還是房屋產權過戶,兩者涉及的費用和收費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
過戶的立案標準:
1、房屋權屬證明:房屋過戶需要提供相關的房屋權屬證明,包括不動產登記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產權證等;
2、房屋產權人身份證明:房屋產權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等;
3、稅費證明:房屋過戶需要繳納相關的稅費,包括契稅、個人所得稅等,需要提供相應的稅費證明;
4、房屋檢驗報告:房屋過戶前需要進行房屋檢驗,確保房屋無重大瑕疵,需要提供相關的房屋檢驗報告;
5、其他證明材料:根據當地的規定,還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婚姻證明、貸款證明、房屋抵押證明等。
綜上所述,房屋產權變更和過戶在操作方式、是否有房產證以及涉及的費用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變更新方式,並在交易前了解相關規定和收費標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