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是指以通過對生活、社會、自然和人性的思考,以語言為工具,以文字為形式,形象地反映生活,表達作者對人生、社會的認識和情感,以喚起人的美感,給人以藝術享受的著作。文學作品不同於壹般的科學、技術、學術、歷史等專項性著作。
文學作品的基本特點是用形象反映社會生活。在文學作品的創作過程,作家始終進行的是形象思維的活動(或方式)。它具有三個特點:首先,作家運用各種藝術手段把從生活中得到的大量感性材料熔鑄成活生生的藝術形象;其次,始終離不開想像(幻想、聯想)和虛構;第三,始終伴隨著強烈的感情活動。
文學作品是指以通過對生活、社會、自然和人性的思考,以語言為工具,以文字為形式,形象地反映生活,表達作者對人生、社會的認識和情感,以喚起人的美感,給人以藝術享受的著作。文學作品不同於壹般的科學、技術、學術、歷史等專項性著作。
文學作品的基本特點是用形象反映社會生活。在文學作品的創作過程,作家始終進行的是形象思維的活動(或方式)。它具有三個特點:首先,作家運用各種藝術手段把從生活中得到的大量感性材料熔鑄成活生生的藝術形象;其次,始終離不開想像(幻想、聯想)和虛構;第三,始終伴隨著強烈的感情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