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產值是指企業在壹定時期內通過施工或配套服務活動創造的價值,是判斷建築業經濟效益的重要指標。產值統計原理對於科學合理地統計和評價產值非常重要。建築業產值的統計原則包括:1。以固定資產投資為主:即統計以企業投入的固定資產價值為基礎,包括土地、房屋、設備、機器等。2.工程量為輔:即按照建設項目的規模和工程量進行統計。3.實物產量:即根據已完成的工程主體、結構、裝修的實際產量進行統計。4.補充初級加工:即建築材料和構件在生產廠和制造廠的產值作為初級加工的產值。5.成本計算:即根據企業的成本計算產值,包括原材料、人工、運輸等成本。6.按市場價計算:即按市場價進行統計和評估。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根據需要采用不同的統計方法,使數據更加真實可靠。
為什麽建築業產值要以固定資產投資為基礎?固定資產是企業的重要生產力,其投資反映了企業的生產能力和規模。因此,以固定資產投資為基礎的統計可以客觀地反映企業的生產發展情況,有利於全面分析和評價建築企業的規模、生產能力、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
建築業產值統計原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為主,工程量為輔,實物產出為主,初加工為輔,成本計算,市場價格計算等。這些原則可以科學合理地統計和評價建築業產值,為企業發展提供全面有效的參考。
法律依據:
第二條中小企業分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總資產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