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黑社會組織最大的特點是手段殘暴,控制領域主要是制毒、販毒,槍支彈藥規模龐大,且大部分是軍用手槍。這在廣州警方近年摧毀的涉黑團夥裏面較為罕見。
組織架構
金字塔狀結構
實行三級管理
整個犯罪團夥內部成員將近20人,內部職責明確。該犯罪團夥的組織架構從上到下呈金字塔狀結構,以伍誌堅為首,團夥成員分為三級“管理”:第壹級是團夥首領伍誌堅、伍誌偉,負責策劃犯罪活動、財務分配、內部管理等事項;第二級是王中偉、司義波等骨幹成員;第三級是團夥壹般成員,主要負責以暴力手段追收毒資、與其他販毒團夥爭奪地盤等暴力斂財活動,並監視團夥內部成員有無“違規”,負責“執行家法”。伍誌堅按層次給其成員發放不同標準的武器裝備和“工資、補貼”,還包括汽車、手機及高級通信裝備。
控制嚴厲
無條件服從家法
輕則毆打重則殺
伍誌堅制定了殘忍嚴格的“家法家規”,要求手下成員無條件服從。如有人違反,便以殘忍的暴力手段進行懲罰,輕者非法拘禁毆打,重者殺害。2008年底,因伍誌堅懷疑手下陳衛兵偷了團夥的毒品,就指使薛大偉、楊超等以灌冰毒的方法將其殺害,沈屍珠江。去年3月,伍誌堅懷疑同夥張洪博私吞毒資,指使手下將張洪博關押在白雲區同德街進行毆打,砍下張洪博的幾根手指以示懲戒,並迫使張洪博寫下300萬元的欠條,事後張洪博的家屬交了8.6萬元贖金,伍誌堅團夥才將張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