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2.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應當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3.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4.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由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5.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二)《企業所得稅法》第18條規定“企業在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允許結轉以後年度,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公司分配利潤的前提條件是什麽?
即經核算,公司本年利潤總額扣除本年應交稅金,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後,仍有利潤余額,達到分紅條件。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應當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也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公積金。
風險提示:公司分紅原則上屬於公司自治範疇,因此即使滿足分紅條件,也需要公司最高決策機構,股東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戰略部署、經營狀況做出具體的利潤分配方案,才能開始分紅。也就是說,如果公司在某壹年是盈利的,符合分紅條件,但股東會沒有做出分紅決議,就不能分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六十六條規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職創業,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經單位同意,人事關系可保留三年。離職後創辦科技型企業的,按規定享受國家有關創業扶持政策。離職的機構與創業者應當訂立離職協議,約定離職事項、離職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歸屬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離崗創業項目涉及原單位知識產權、科研成果的,事業單位、離崗創業者與相關企業可以訂立協議,明確收益分配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