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具有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的申請人,其工作時間不少於2年。對於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申請人,其工作時間不少於5年。
2、申請人應在上虞區開展工作,且在上虞區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
3、申請人在報到後壹年內,應在上虞區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工作合同,合同期不少於3年。
1、對於具有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的申請人,其工作時間不少於2年。對於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申請人,其工作時間不少於5年。
2、申請人應在上虞區開展工作,且在上虞區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
3、申請人在報到後壹年內,應在上虞區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工作合同,合同期不少於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