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7,是平局決勝(tie-break)的通俗說法。因為是在對陣雙方局數6:6打平後,壹局決出該盤的勝負。
這個並不是網球規則開始就有的。最早的規則是,如果戰成局數6:6,必須凈勝兩局才可以贏得該盤,即傳統的長盤決勝制。因此比賽的時間不固定,碰上勢均力敵的對手,壹盤可以打出60多局的比分,對球員和觀眾都是很大的考驗。在電視轉播進入網球比賽以後,控制比賽時間就提到了議事日程上來,因此推出了tie-break。
搶7,簡單來看,就是贏下第13局的,以7:6獲勝。而搶7局裏面,又在前12分內是先達到7分的為勝。所以俗稱“搶7”。要註意在搶7局裏面雙方的發球,是甲第壹分,乙第2、3分,換回甲第4、5分,...以後雙方依次發2球,以保證絕對的公平。雙方得分相加是6或者6的倍數時,交換場地。還壹點是,搶7裏面的記分,不象通常的15、30、40...,而是1、2、3...進行,因為他本身就是改革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