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投訴材料不由投訴人審核。由受理投訴的知識產權部門或平臺進行審核。提出知識產權投訴,妳要向接到投訴的平臺或知識產權部門提交以下材料:證明妳的商標與投訴人的註冊商標不近似或使用時間早於投訴人的註冊商標。證明自己銷售的產品與投訴人的專利權不相似或者使用時間早於投訴人的專利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下列行為屬於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假冒專利行為: (壹)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註專利標記,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或者終止後,繼續在該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註專利標記,或者未經許可在該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註他人的專利號;(二)銷售第(壹)項所述產品;(三)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外觀設計稱為專利技術或者外觀設計,將專利申請稱為專利,或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公眾將涉案技術或者外觀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外觀設計;(四)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五)其他混淆視聽,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外觀設計誤認為專利技術或者外觀設計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