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
(1)搬運要求
1.國家機關出具單位設立批準文件;事業單位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營業性分支機構、辦事機構應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以上材料需提供復印件(提供原件以備核查);
2 .《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3 .《住房公積金匯繳書》;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或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委托書;
7.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2)處理程序
申請人提供信息-管理部門審核-銀行櫃員開設公司賬戶。
第二,建立員工個人賬戶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開戶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單位新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職工戶口建立手續。
(1)搬運要求
1.新設立的單位應提供住房公積金匯繳書壹式兩份;
2.繳存單位新錄用職工的,提供《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單》壹式兩份;
3.員工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更多的人需要提供電子文檔。
(2)處理程序
單位要求-在指定銀行網點開立個人賬戶
第三,變更登記
單位或者職工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並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信息變更登記。
(壹)單位信息變更所需材料:
1.公司名稱、性質、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地址、經辦人發生變更時,公司應提供相關變更文件、新證復印件(法人證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登記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新委托書、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等相關材料,填寫公司信息變更。
2.當郵政編碼、主管部門、經辦部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開戶行、賬號等。如有變更,您只需填寫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
(二)員工個人信息變更所需材料:
1.員工的個人賬戶在公司名下。
(1)單位經辦人集中辦理的,經辦人持《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和;
(2)員工個人辦理的,持《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以備核對);
(3)個人有重復身份證號碼或變更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更名或變更的公安局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以備核對);
(4)更多的人需要提供電子文檔。
2.員工個人賬戶掛在集中封存賬戶下。
(1)應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供《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申請書無需加蓋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曾源所在公司員工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下任意壹項:勞動手冊、勞動合同、勞動部門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社保部門出具的註明公司名稱的證明、街道或居委會出具的證明);
(2)個人有身份證號碼重復或姓名變更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更名或變更的公安局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以備核對)。
(3)辦理流程: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四。取消註冊
單位因合並、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當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註銷登記。
(1)搬運要求
1.單位因合並、撤銷、解散、破產等原因需要註銷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應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文件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以備查驗),如上級部門的相關批準文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文件等;
2.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查);
3.由單位填寫並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的《單位賬戶註銷登記表》。
(2)辦理流程: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動詞 (verb的縮寫)賬戶的封存和解封
單位破產、撤銷或解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者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但停發、緩發工資,且暫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符合銷戶條件的,單位應當到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存儲手續。職工需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解封手續。
(1)搬運要求
1.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單壹式兩份;
2.多人密封或啟封時,應提供電子文檔。
(2)辦理流程: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不及物動詞賬戶轉賬
單位調整或者職工工作變動的,單位應當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住房公積金轉移可分為本省轉移、轉出(轉外省)和轉入(異地轉移和集中存儲戶轉移)。
單位或職工個人在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業務前,轉出單位必須先為職工辦理賬戶封存手續(即個人賬戶必須封存),方可辦理賬戶轉移手續;在外省市,轉移單位必須先為職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才能辦理轉移手續。員工在辦理戶口遷移前,姓名、身份證號不全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變更個人信息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
(1)搬運要求
1.本地傳輸
(1)職工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或在職證明;
(2)《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壹式兩份(原件單位加蓋公章);
(3)多人轉移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轉移清冊》壹式兩份(加蓋原單位公章);
(4)員工本人辦理的,提供員工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由單位經辦人員辦理的,應出示經辦人身份證原件,並提供職工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轉出(轉移到異地或集中存儲戶)
(1)異地轉移的,需提供異地提供的員工存款證明(註明異地中心聯系電話及轉移員工),申請轉移至集中封存戶的,無需提供;
(2)《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壹式兩份(原件單位加蓋公章);
(3)多人轉移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轉移清冊》壹式兩份(加蓋原單位公章);
(4)員工本人辦理的,提供員工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由單位經辦人員辦理的,應出示經辦人身份證原件,並提供職工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轉入(遠程或集中封存戶轉入)
(1)集中封存戶轉移的,提供職工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或在職證明;
(2)《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壹式兩份(加蓋新單位公章);
(3)多人轉移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轉移清冊》壹式兩份(加蓋新單位公章);
(4)職工個人賬戶合並申請表(集中封存賬戶轉出後新單位只有壹個賬戶的,可不提供);
(5)員工本人辦理的,提供員工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由單位經辦人員辦理的,出示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提供員工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新單位公章)。
(2)處理程序
1.本地轉: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2.轉出(轉入異地):轉入地出具員工的繳存證明——單位或員工提供必要的材料——管理局審核辦理轉移手續。
3.轉出(轉入集中封存賬戶):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4.轉入(異地):單位或員工在管理局開具員工存款證明——轉出地中心轉賬或電匯已到,資料齊全——單位或員工提供必要材料——管理局審核辦理當地轉並手續。
5.轉入(集中封存戶轉入):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七。賬戶合並
職工在不同單位有不同公積金賬戶的,辦理轉移手續後,職工的兩個賬戶合並到同壹個單位賬戶下,保留壹個賬戶繼續繳存。
(1)搬運要求
住房公積金賬戶合並申請表;申請合並集中封存的職工個人賬戶,需提供原單位職工證明復印件(以下任何壹項:勞動手冊、勞動合同、勞動部門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社保部門出具的註明單位名稱的證明、街道或居委會出具的證明並提供原件以供核對)。
(2)辦理流程: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八。匯款(補充付款)
住房公積金匯繳是指為其職工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的業務。單位應當自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發生人員變動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匯繳變動清單,待職工個人賬戶開戶、封存、解封發生變動後再進行匯繳,確保實際匯繳金額與系統記錄金額壹致。
補繳住房公積金是指單位繳納的未繳或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拖欠、少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1)搬運要求
1.匯款:
(1)住房公積金匯款單壹式兩份;
(2)付款票據(支票、現金提貨單、轉賬/匯款收據等。);其中,不能提供現金送貨單、轉賬/匯款收據原件的,可提供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2.償還:
(1)住房公積金繳款書壹式兩份;
(2)付款票據(支票、現金提貨單、轉賬/匯款收據等。);其中,不能提供現金送貨單、轉賬/匯款收據原件的,可提供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3)住房公積金還款清冊壹式兩份(要求職工簽字確認,要求職工采取退款方式還款,清冊中還款原因填寫為“采取退款”,不填寫繳存基數和比例);
(4)多人還款時,需要另壹份電子文檔。
(2)辦理流程: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九、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並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提高繳存比例或延期補繳。
(1)搬運要求
1.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表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壹式兩份;
2.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會議決議;
3.公司申請當年及上壹年度的財務報表(加蓋公司公章),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其他報表;
4.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上壹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未審計的單位應提交書面說明;
5 .單位申請年度和上壹年度勞動情況表。
(2)處理程序
單位提供重要材料——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