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農的經費即使是皇上的車馬器物也不能用作花銷,皇上的供養和犒賞,都從少府支出。
出處:漢朝班固《漢書·毋將隆傳》
原文:大司農錢自乘輿不以給***養,***養勞賜,壹出少府。蓋不以本臧給末用,不以民力***浮費,別公私,示正路也。
譯文:司農的經費即使是皇上的車馬器物也不能用作花銷,皇上的供養和犒賞,都從少府支出。原因就在於不能把根本性的經濟儲備拿來作不重要的開支,不能把百姓的財力用作浮華的花費,從而分別公和私,表示正道。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因為史記只寫漢武帝初年的事,所以當時很多人都為漢武帝寫續集。班固的父親班彪(公元3年~公元54年)對這些續篇感到很不滿意,遂“采其舊事,旁貫異聞”為《史記》“作《後傳》六十五篇”。班彪死後,22歲的班固開始整理父親的手稿,決心繼承父親的事業,完成這部後繼之作。
工作開始幾年後,有人上書給漢明帝,告發班固“私作國史”。班固被捕入獄,所有手稿都被檢查過,弟弟班超上書漢明帝說明班固修《漢書》的目的是頌揚漢德,讓後人了解歷史,吸取教訓,而不是誹謗朝廷。後來,班固被宣判無罪,漢明帝給班固的家人壹些錢幫助班固寫下來。
漢明帝頗賞識班固的才能,召為蘭臺令史,秩俸為六百石,後轉遷為郎。後來,班固被調到郎中。漢永元元年(公元89年),竇憲率領軍隊攻打匈奴,班固隨竇憲出兵,擔任護衛和將軍。匈奴滅亡後,勒石燕然山的銘文,即出自班固手筆。
班固“不教學諸子,諸子多不遵法度”,洛陽令種競被班固的家奴醉罵,懷恨未忘。和帝永元四年竇憲失勢自殺,班固受牽連而被免官職,種競利用竇憲事敗之機,逮捕班固,日加笞辱。班固死在獄中,年六十壹歲。此時所著《漢書》,八“表”及“天文誌”均未完成。
班固著《漢書》未完成而卒,漢和帝命其妹班昭就東觀藏書閣所存資料,續寫班固遺作,然尚未完畢,班昭便卒。同郡的馬續是班昭的門生,博覽古今,漢和帝召其補成七“表”及“天文誌”。
百度百科-漢書
百度百科-本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