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要求加強統壹市場監管和執法。推進維護統壹市場綜合執法能力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量。加強部門聯動,建立綜合監管部門與行業監管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統籌執法資源,減少執法層級,統壹執法標準和程序,規範執法行為,減少自由裁量權,促進公平公正執法,提高綜合執法效率,探索建立相關行業領域依法授權委托監管執法方式。鼓勵跨行政區域按照規定聯合發布統壹的監管政策、法規和標準,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創新聯合監管模式,加強調查取證和案件辦理合作。
《意見》提出,全面提升市場監管能力。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完善“雙隨機、雙公開”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和跨部門協同監管,加強各類監管的銜接配合。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快推進智慧監管,提升市場監管、政務服務、網絡交易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重點產品追溯等跨省協作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跨行政區域網絡監管協作機制,鼓勵行業協會、商會、新聞媒體、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共同開展監督評價。堅持監管規範推動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及時填補法規標準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