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行政處罰法》中三日、七日和十五日等時間指什麽?

《行政處罰法》中三日、七日和十五日等時間指什麽?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中三日、七日和十五日等時間,解釋如下:

1、《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

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2、《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3、《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壹款第壹項、第二項: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壹)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4、《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並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

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

期間屆滿的最後壹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壹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十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

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