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股權眾籌為什麽首先納入監管

股權眾籌為什麽首先納入監管

原因是眾籌本身從在壹定的風風險,所以必須納入監管。

具體的風險如下:

1.非法集資的風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的出臺是為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活動,是為了維護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反觀眾籌平臺,其運營目的包括鼓勵支持創新、發展公益事業及盈利。良性發展的眾籌平臺並不會對我國市場經濟產生負面影響,不符合非法集資犯罪的實質要件。但我們也要嚴防不法分子以眾籌平臺或者眾籌項目騙取項目支持者和出資人資金的行為。

2.代持股的風險

眾籌項目所吸收的公眾股東人數不得超過五十人。如果超出,未註冊成立的不能被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已經註冊成立的,超出部分的出資者不能被工商部門記錄在股東名冊中享受股東權利。

3.知識產權權益受到侵犯的風險(盜版投機的存在)

獎勵制眾籌平臺成立的主要目的之壹在於挖掘創意、鼓勵創新;其上線眾籌項目的發起者的主要目的在於實現其創意,販賣其創意;而出資者的投資出發點在於支持創意、購買新穎的產品。但是發布在獎勵制眾籌平臺的眾籌項目大都是還未申請專利權的半成品創意,故不能依知識產權相關法律保護其權益。

4.非標準化風險

眾籌在國內正處於剛剛興起的階段,發展不成熟,沒有建立壹個行業的標準。

5.欺詐行為

當下多數出資參與者對眾籌項目的收益形式和風險點還缺乏必要的了解。

6.法律、監管機制不完善

還是因為眾籌剛剛興起的原因,國內缺乏針對它的相關法律條文和相應的監管監督機制,相應的眾籌平臺自身也缺乏管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