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存在哲學
存在哲學即存在主義哲學。哲學思想: 存在主義的根本觀點是,把孤立的個人的非理性意識活動當作最真實的存在,並作為其全部哲學的出發點。存在主義自稱是壹種以人為中心,尊重人的個性和自由的哲學。存在主義超出了單純的哲學範圍,波及西方社會精神生活的各個方面,在文學藝術方面的影響尤為突出。 存在主義以人為中心、尊重人的個性和自由,認為人是在無意義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沒有意義,但人可以在存在的基礎上自我造就,活得精彩。存在主義最著名和最明確的倡議是讓·保羅·薩特的格言:“存在先於本質”(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意思是說,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沒有天經地義的道德或體外的靈魂;道德和靈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創造出來的;人沒有義務遵守某個道德標準或宗教信仰,人有選擇的自由;要評價壹個人,要評價他的所作所為,而不是評價他是個什麽人物。 存在主義否認神或其它任何預先定義的規則的存在。讓·保羅·薩特反對任何人生中“阻逆”的因素,因為它們縮小人的自由選擇的余地。假如沒有這些阻力的話,那麽壹個人的唯壹的要解決的問題是他選擇哪壹條路走。然而人是自由的;即使他在自欺中,仍有潛力與可能。讓·保羅·薩特也提出:“他人是地獄”。這壹觀點看似與“人有選擇的自由”觀點相矛盾,其實每個人選擇是自由的,但對於選擇後的結果,每個人有無法逃避的責任,人在選擇的過程中,面對的最大問題就是他人的選擇,因為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但每個人的自由就可能影響他人的自由,所以稱“他人是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