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錄範圍和錄用數量
1、考錄範圍:從優秀村(含社區)幹部和全省統壹選聘的大學生村幹部中考錄鄉鎮(含街道)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全市六個縣(區)進行。
2、錄用數量:按照省委組織部的規定和要求,我市擬錄用18名鄉鎮公務員和24名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錄用大學生村幹部要占錄用總數的80%以上,錄用農村幹部要占錄用總數的15%左右,錄用社區幹部要占錄用總數的5%左右。六縣(區)具體名額是:每個縣(區)考錄鄉鎮公務員3名,招錄對象是大學生村官;考錄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其中3名招錄對象是大學生村官,1名招錄對象是農村和社區幹部。如個別職位與報考人數不達規定開考比例,由市委組織部在全市統壹調劑。
3、本次考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指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考人員條件和資格
(壹)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壹定的政治理論素質。
2、熟悉基層黨務、政務、事務工作,具有團結帶領黨員群眾建設小康社會的領導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務實,勤政廉潔,依法辦事,密切聯系群眾,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
4、品行端正,忠於職守,樂於奉獻,熱愛基層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報考鄉鎮公務員職位:
2010年以前全省統壹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在職在崗且考核合格的。
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
1、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村(居)委會班子成員:
(1)任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時間合並計算不少於3年。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1年8月25日以後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內村級組織受到過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66年8月25日以後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2、全省統壹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2010年以前選聘,在職在崗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
(三)不得報考人員:
1、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處分或者刑事處罰,並在處分期內的;
3、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錄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25日8:00—9月7日18:00。
2、報名地點:***設朔城區、平魯區、山陰縣、懷仁縣、應縣、右玉縣六個報名點,報名點設在各縣(區)委組織部,報名者必須到所報考縣(區)報名點報名。
3、報名方式
⑴個人申請。符合報考條件者要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任職文件、受表彰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所在鄉鎮(街道)黨委接受資格初審。
⑵組織推薦。所在鄉鎮(街道)黨委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指導報考者填寫《2012年朔州市考錄鄉鎮公務員和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壹式二份,並在資格審查表“現實表現”、“鄉鎮黨委(街道)推薦意見”欄內加註意見,由鄉鎮(街道)黨委書記簽字後加蓋公章。
⑶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任職文件、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文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壹寸正面免冠彩照7張和《2012年朔州市考錄鄉鎮公務員和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到本縣(區)委組織部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在縣(區)委組織部的指導下填寫《2012年山西省考錄鄉鎮公務員報名表》或《2012年山西省考錄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壹式三份。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有關規定收取報名費100元。
⑷推薦職位為本實施方案中規定的職位範圍,每個人選只允許推薦報考壹個職位,原則上要報考本縣(區)職位。
⑸本次考試與2012年山西省黨群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工作同時進行,請報考者慎重選擇。
4、發放準考證
市招考領導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核後,發放準考證。報考者於10月19日到各縣(區)委組織部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進行。
1、筆試
筆試實行全省統考,定於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進行。
上午9:00—11:30,綜合知識;
下午15:00—17:30,申論。
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申論成績。
大學生村官在任期內獲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省級“優秀大學生村官”榮譽稱號的,筆試成績加5分;獲得省級部門,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市級“優秀大學生村官”榮譽稱號的,筆試成績加3分;2012年1月31日前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的,筆試成績加2分。同時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以加分計算,不累計加分。
省委組織部統壹負責筆試試題的命題、制卷、保管、發放以及閱卷、成績統計等工作。市招考領導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筆試的組織實施。報考人數與招錄職位數比例壹般要達到5:1,方可進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與筆試。
省委選聘的大學生村官與其他村幹部考場分設,筆試成績分別排名。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招考領導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面試人選由市招考領導組根據考生筆試成績,以縣(區)為單位,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招錄職位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面試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宏觀決策、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入面試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省委選聘的大學生村幹部與其他村幹部考場分設,面試成績分別排名。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
五、考核
考核人選由市招考領導組根據考試總成績,以縣(區)招考名額為單位,按職位錄用人數和考核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考核工作由市招考領導組負責,在六縣(區)委組織部的配合下,對考核對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點是主要考核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工作作風、為群眾服務的意識和能力等,考察組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認真審核。
六、體檢
市招考領導組組織對考核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工作嚴格按照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衛生部醫政司《關於對〈關於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要求的標準和項目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面試後因考生自願放棄或考察與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核和體檢情況,由市招考領導組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委組織部招考辦公室。擬錄用人選確定後,在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空出的職位,不再進行遞補。對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八、初任培訓
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壹組織,對錄用人員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九、任用方式和待遇
從優秀村幹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滿,由縣(區)組織、人事部門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報省委組織部備案。
從優秀村幹部中考錄的鄉鎮公務員和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科(職)員待遇。
各縣(區)委組織部分別設立報名點,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349)2163611
朔城區委組織部:(0349)2023663
平魯區委組織部:(0349)6690184
山陰縣委組織部:(0349)7073888
懷仁縣委組織部:(0349)3040093
應縣縣委組織部:(0349)5023112
右玉縣委組織部:(0349)8022105
本公告由市招考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詳情可登錄朔州黨建網(/)查詢,歡迎社會各界對此次考錄工作進行監督。
市紀檢委監督電話:(0349)12388
市委組織部監督電話:(0349)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