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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張維平死刑

壹、同意被拐兒童父母的民事賠償訴求

2005年申軍良之子在出租屋內被張維平壹行人搶走下落不明,幾年內增城市警方壹直對此案進行跟蹤調查,直到2016年張維平等人落網,根據其交代的線索,申軍良的孩子和其他五名兒童被成功找回。

申軍良對張維平等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尋子過程中產生的精神損失費、誤工費、交通住宿費、資料費、以及醫療費用***計480萬元。

初審宣判後幾名嫌犯對判決結果不滿,於是提起訴訟,法院對申軍良提出的醫療費用、誤工費等申訴表示理解,但是精神損失費用無法受理,最終判定民事部分賠償費用為39.5萬元,刑事部分維持原判,主犯執行死刑,從犯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十年有期徒刑。

二、拐賣兒童的行為非常惡劣

申軍良在接到二審的判決書和賠償金額後表示相信法院的判決,雖然這筆賠償和自己的訴求差距較大,但是目前最重要的是孩子已經回到了自己身邊,希望能夠陪伴在孩子身邊。

網友也表示二審的判決合情合理,不應該讓人販子有僥幸的心理,要加大懲處的力度,嚴格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執行,才能起到震懾人販子的效果,民事賠償的結果也是對被拐兒童父母的安慰。

我國不斷的提高打擊拐賣兒童行為的力度,此案的判決結果也給拐賣兒童案件樹立了壹個典範和參考,對人販子和協助拐賣兒童的人都是壹個警示。

三、案件後續

辦案民警稱此案中***涉及九名兒童,目前依然有三名下落不明,案件調查還在進行中,也希望社會各界能夠提供積極有效的線索幫助被拐兒童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