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排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事務,每個月定期對公開情況進行自查和整改,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2、政府信息公開是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證公民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