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方信息的綜合事件的始末是金毛Siri的主人找到某托管公司要求采用空運方式,讓Siri和主人壹同前往某個地方。在航班出發之前,托運公司在前壹天就把Siri接到了自己的工司說是要做壹些相關的托運準備。但是Siri主人的航班,因為種種原因取消了,本該乘坐該航班的Siri卻遲遲未歸。主人多番和托運機構交涉卻發現本該乘坐空運的Siri被客運運送,而且還被悶死了。
在這件事情引發網絡上熱烈討論之後,該托運公司立刻甩鍋,說是因為公司內部某員工接私活,空運改客運。而且就是為了蒙蔽客戶,員工才會選擇提前壹天就到客戶手中把狗狗接走,就為了使狗狗能在同壹天和主人到達。其實,筆者是不太相信托運機構這番說辭的說辭。畢竟接私活怎麽可能壹點風聲都不走露,而且這個公司是怎麽容忍這種接私活行為都存在。
隨後,該托運公司某個員工向某系媒體退透露說,Siri的主人因為不滿意和公司達成的賠償管,所以選擇將這件事情向網絡上爆料。而且托運公司願意支付六千元的賠償款,但是Siri主人卻要八萬元,公司覺得十分不合理,於是拒絕她的賠償請求。無論這個是否是真實的這都不能改變托運公司固有的責任,希望它們能夠主動承擔自己的責任。
雖然筆者並不能做到把寵物當成人做對待,而且也並不喜歡養寵物,但是筆者稍微能夠體會Siri主人失去狗狗的痛苦心情,他可能把自己的狗狗當作自己的夥伴,當作自己的親人。突然之間托運公司因為自己的疏忽把狗給弄死了。而且這種舒服是無法容忍的。那麽狗狗主人依法維護自己權益,難道不夠正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