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準備資料齊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變更流程:
(壹)領取企業變更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二)工商局受理、換照(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公司變更登記審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加蓋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加蓋公司公章);
6、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7、股東會決議(蓋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9、舊法人的免職證明及新法人的任職證明(蓋上公司公章)。
(三)質監局受理、換照;
(四)國、地稅局受理、換照;
(五)銀行開戶許可證受理、換證。
工商變更是指公司營業執照上的內容發生變化,如變更名稱,營業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項目,需要辦理新的執照,就是“工商變更”。變更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各地的工商局)申請。
不同項目變更流程 :
1、名稱變更: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以及公告
2、經營範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的批準文件
3、註冊資本變更: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註冊資本需公告三次;公司註冊資金變更分為兩種形式,壹種是減少註冊資金,另壹種是增加註冊資金。
4、住所變更: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壹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國有獨資)、身份證、暫住證(指外省市身份證)復印件;
6、股東變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新股東執照復印件(加蓋發證機關印章)、重新提交驗資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