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年個稅區間不超過30000元,稅率5%,新速算扣除數0;
2、全年個稅區間30000元﹣90000元,稅率10%,新速算扣除數1500;
3、全年個稅區間90000元﹣300000元,稅率20%,新速算扣除數10500;
4、全年個稅區間300000元﹣5000000元,稅率30%,新速算扣除數40500;
5、全年個稅區間超過500000元,稅率35%,新速算扣除數65500。
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產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綜上所述,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