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準考證發到發證機關補辦就行了。
報名人員領取準考證主證後應當妥善保管,如在考試前發生準考證主證遺失、汙損等情況,需及時與本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聯系,考試前到指定地點補辦準考證主證,將汙損的準考證主證上交。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法考”)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簡稱“司考”)。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和國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和國檢察官法》。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18)的有關規定設立的法律類職業證書考試。
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人員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自法考改革以來,每年通過率保持在10%-15%。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