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成本管理辦法如下: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進壹步規範人工成本管理,合理提高員工工資水平,加強對本部和子公司人工成本的控制,根據集團人工成本管理辦法、單元成本效益管理模式的推進和精細化管理工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三條 ?人工成本管理是反映公司管理成效的重要方面。人工成本投入必須以產出效益為基礎,產出效益的增長高於人工成本投入的增長。
第四條 ?人工成本管理結合人力資源管理措施,合理定編定員,調控人員總量,把好人員“進口關”,通過薪酬管理制度激勵員工積極努力工作,為企業多創效益,從而提高人工成本的產出效率。
第五條 ?人工成本增長應與公司經濟效益、財務增加值增長相適應,按項目劃分核算單元,實行歸口業務管理並監督執行,要合理調節人工成本投入水平,減少人工成本浪費,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支出,建立靈活高效的人工成本管理機制。
第六條 ?人工成本管理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專業管理措施、預決算管理制度、統計分析制度等,並定期對人工成本變動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及時進行調整。
第七條 ?人工成本費用總額預算分解指標納入本部、各子公司年度經營目標任務書進行考核。
第二章 ?人工成本概念及構成
第八條 ?人工成本是指壹定時期內企業在生產經營和提供勞務活動中使用勞動力而發生的各項直接和間接的費用總和。
第九條 ?人工成本包括職工工資總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及教育培訓經費、非貨幣性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人工成本費用等。
(壹)職工工資總額。指單位在壹定時期內,以貨幣或實物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員工(包括在崗員工,內部退養員工,臨時支付勞務費的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計件工資)、績效工資、考核獎勵、崗位津貼、夜班津貼、年功工資、職務務津貼、人才津貼、加班工資、技術/技能等級津貼等。
(二)社會保險費用。指企業按照當地地方政府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企業建立或將要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費用。此項人工成本費用只計算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不含個人繳納的部分。
(三)住房公積金。指企業按照地方政府《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用於職工個人住房建設的住房公積金,只計算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不含個人繳納的部分。
(四)職工福利費用。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工會經費及教育培訓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職工集體福利設施及相關費用、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午餐費、個人公務交通費、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喪葬補助費、撫恤費、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等。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指企業為改善職工文化生活、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及業務素質,用於開展工會活動和職工教育及職工技能培訓等相關支出。
(六)非貨幣性福利。指企業用生產的產品、其他有形資產或對外購買的商品提供給職工的福利,也包括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自己擁有的資產及類似醫療保健等服務。
(七)辭退福利。指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人工成本費用。指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包括企業提供給職工認股權、現金股票增值權、帶薪缺勤、利潤分享和獎金計劃、因招聘職工而實際花費的職工招聘費、咨詢費、外聘人員勞務費,對職工的非生產經營管理獎勵(如創造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技改技措獎、年度各類先進獎等)等。
第三章 ?組織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人工成本管理工作納入公司績效管理體系,由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統壹領導,公司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壹條 ?領導小組職責:
(壹)研究分析公司人工成本管理現狀,並對人工成本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解決辦法及建議進行研究、討論;
(二)協調並指導公司人工成本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辦公室職責:
負責建立及完善公司人工成本管理和控制辦法;負責建立公司人工成本考核、評價與監控體系;負責公司人工成本的預決算及日常統計、分析管理工作。
(壹)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公司人工成本年度預算、決算編制;負責公司人工成本項目費用的匯總統計及分析;負責確定公司年度人工成本類指標;負責考核、監督人工成本類指標完成情況;負責公司本部教育培訓經費的支出、審批及日常業務的統計、分析及監控;負責公司本部進入人工成本費用項目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教育培訓經費等費用的發放管理、控制及臺賬的建立、統計、分析;負責公司各子公司進入人工成本項目的工資總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教育培訓經費及職責範圍內其他費用運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二)財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本部人工成本的會計核算,負責將人工成本預算納入公司全面預算管理;負責提供公司並表、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人工成本類指標中涉及的相關經濟指標完成值;負責公司各子公司人工成本會計核算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司人工成本項目支出的資金準備及撥(支)付。
(三)企業管理部負責將人工成本類指標納入各子公司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負責提供公司並表、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人工成本類指標中涉及的相關經濟指標及完成值。
(四)科技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公司進入人工成本項目的創造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及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其他費用運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五)工會負責公司本部及後勤部門進入人工成本項目的工會經費、勞動競賽費用、合理化建議獎勵、困難補助、職工體檢費、女工衛生津貼、獨生子女費及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其他費用等臺賬的建立、統計、分析及控制管理;負責子公司進入人工成本項目的工會經費及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其他費用運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六)精益生產部負責公司本部及後勤部門進入人工成本項目的水、電、氣等費用及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其他費用等臺賬的建立、統計、分析及控制管理;負責子公司進入人工成本項目的職責範圍內的各項費用運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七)社會事務部負責公司本部進入人工成本項目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喪葬補助、撫恤金、離退休人員醫療費及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其他費用等臺賬的建立、統計、分析及控制管理。
(八)公司監察部門負責對公司人工成本指標考核結果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公司人工成本支出、報表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計。
第四章 ?人工成本預算管理
第十三條 ?人工成本預算管理要逐步探討和建立以財務增加值為標準的邊界預算控制體系,指導公司整體和各子公司的人工成本預算。
第十四條 ?人工成本預算費用要結合單位上年實際情況、當年生產經營計劃、本年度政府發布的市場工資價位、公司工資增長指導線和其他人工成本構成項目的增減因素及銀光集團相關政策要求編制。
第十五條 ?工資總額(含獎金、各項津貼補貼)預算編制要嚴格按照“工資總額增長與經濟效益增長相匹配,員工平均工資增長與勞動生產率增長相匹配”的原則,效益不佳或主要經營指標沒有增長的單位,工資總額不能比上年有所增加,經濟效益好的單位工資總額增長既要與單位效益和主要經營指標相匹配,也要與公司總體收入水平相適應。
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費中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商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按政策規定的費率執行。上年職工工資總額發生情況應認真預測分析,合理確定當年繳費基數,準確計算當年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費額。
第十七條 ?福利費預算要結合上年實際發生情況,合理確定當年福利項目和水平,按實際支出需要編制。職工福利費用支出應有明確項目,原則上按不超過工資總額的8%進行控制,最高不超過14%。
第十八條 ?工會經費、職工教育培訓費用按財務制度規定的比例範圍編制。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照工資總額的2%和1.5%的標準計提,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好的子公司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報備後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5%計提職工教育經費。
第十九條 ?其他人工成本費用項目應從嚴控制、規範支出。
第二十條 ?人力資源部要積極與其它部門加強業務溝通,確保人工成本預算的科學、合理,符合單位實際。
第二十壹條 ?各子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與財務部門每月應在25日前對下月人工成本發生費用進行計劃,並分項目上報公司財務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匯總後上報銀光集團資金結算管理中心安排資金使用計劃;財務管理部將各子公司上報的人工成本資金計劃轉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後進行資金撥(支)付。
第五章 ?人工成本日常管理及統計分析
第二十二條 ?核定後的各子公司人工成本費用由企業管理部納入公司生產經營責任制及子公司經理人員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考核。
第二十三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將核定後的本部及子公司年度人工成本費用預算提供給辦公室成員單位,作為本年度人工成本費用發生的控制標準進行日常控制。
第二十四條 ?財務管理部門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人工成本費用的賬務處理,人力資源部門按照兵器集團相關文件規定的項目內容建立人工成本臺賬,進行日常統計。
第二十五條 ?人力資源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要建立定期對賬制度,業務人員每月將業務統計數據與財務統計數據進行核對,如有不符,及時查明原因,進行數據調整。
第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將月度人工成本發生情況進行匯總,會同財務管理部門簽字確認後,形成本單位人工成本月報表,並在月底前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七條 ?各分子公司應建立人工成本預報預警機制,將人工成本總量指標、結構指標及比率指標等納入公司人力資源月報分析,年末對近幾年人工成本增減變化情況及同行業企業對比情況等多方面分析,比較本單位人工成本指標、平均人工成本及其構成的變動趨勢,提出對人工成本控制的做法及管理思路,確保人工成本投入與企業經濟效益發展相適應。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