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新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有哪些?我們壹起來了解壹下。
新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建標200467號)的要求,本規範是在1995年建設部發布的《全國統壹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其目的在於為滿足工程造價計價工作的需要,本規範在修訂過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築結構和新技術等對建築面積計算的影響,考慮了建築面積計算的習慣和國際上通用的做法,同時與《住宅設計規範》和《房產測量規範》 的有關內容做了協調。於2005年4月15 日由中華人民***和國建設部頒布實施。
計算建築面積的作用
1.確定建設規劃的重要指標。
2.確定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基礎。
3.計算有關分項工程量的依據。
4.選擇概算指標和編制概算的主要依據。
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全國統壹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是國家經委於1982年頒布的法規性文件,其主要計算規則如下:
1.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1)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壹層計算,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墻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建築物如帶有部分樓層者,亦應計算建築面積。
(2)高低聯跨的單層建築物,如需分別計算建築面積,當高跨為邊跨時,其建築面積按勒腳以上兩端山墻外表面間的水平長度乘以勒腳以上外墻表面至高跨中柱外邊線的水平寬度計算;當高跨為中跨時,其建築面積按勒腳以上兩端山墻外表面間的水平長度乘以中柱外邊線間的水平寬度計算。
(3)多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其底層按建築物外墻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外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間、倉庫、商店、地下指揮部等及相應出入口的建築面積按其上口外墻(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墻)外圍的水平面積計算。
(5)用深基礎做地下架空層加以利用,且層高超過2.2米的,按架空層外圍的水平面積的壹半計算建築面積。
(6)坡地建築利用工作之便吊腳做架空層加以利用,且層高超過2.2米,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7)穿過建築物的通道,建築物內的門廳、大廳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壹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8)圖書館的書庫按書架層計算建築面積。
(9)電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
(10)舞臺燈光控制室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乘以實際層數計算建築面積。
(11)建築物內的技術層,層高超過2.2米的,應計算建築面積。
(12)有柱雨篷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獨立柱的雨篷按頂蓋的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建築面積。
(13)有柱的車棚、貨棚站臺等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單排柱、獨立柱的車棚、貨棚、站臺等按頂蓋的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建築面積。
(14)突出屋面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5)突出墻外的門鬥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6)封閉式陽臺、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凹陽臺、挑陽臺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建築面積。
(17)建築物墻外有頂蓋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邊線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建築面積。
(18)兩個建築物之間有頂蓋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頂蓋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建築面積。
(19)室外樓梯作為主要通道和用於疏散的均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樓內有樓梯的,室外樓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建築面積。
(20)跨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的高架單層建築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多層者按多層計算。
2.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1)突出墻面的構件、配件和藝術裝飾,如柱、垛、勒腳、臺階、無柱雨篷等。
(2)檢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層高2.2米以內的技術層。
(4)構築物,如獨立煙囪、煙道、油罐、水塔、儲油(水)池、貯倉、圓庫、地下人防幹支線等。
(5)建築物內外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
(6)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舞臺及後臺懸掛幕布、布景的天橋、挑臺。
(7)單層建築物內分隔的操作間、控制室、儀表間等單層房間。
(8)層高小於2.2米的深基礎地下架空層、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層。
以上內容即為,什麽是建築面積計算規則,以及新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有哪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9-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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