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組織國家信用法律法規的系統學習,制訂學法的內容、時間安排計劃表,組織人員學習,並做好每次學習記錄。
2、廠長、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帶頭參加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信用管理人員、銷售、供應、財務等部門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合同法規的系統培訓和考核,取得合格證書;專、兼職信用管理員還必須取得信用管理職業資格培訓合格證書。
3、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負責人,部門分管信用負責人及信用管理員定期組織活動,結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實際問題,學習新法規,解決新問題。組織研討會,案例分析會等,並做好書面記錄。
二、“法人委托書”管理制度
(壹)被授予“法人委托書”者的條件
1、必須是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確需簽訂合同,並具有經濟工作經驗的有關人員。
2、必須經過《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培訓,考試合格,並經工作業績審查合格者。
3、能夠遵紀守法,執行好國家各項法令、法規和本企業的規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書”的申請程序
1、凡申請持證者,先由申請部門向信用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參加信用管理職業資格培訓人員登記表”。
2、由信用管理機構統壹組織申請持證者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並參加考試。
3、考試合格後,申請部門按信用管理機構要求填寫“法人委托書申請審批表”,並對其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審查,再經公司人事部門和信用管理機構審核後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批準,簽章頒發授權證書。
(三)“法人委托書”的管理
1、信用管理機構負責“法人委托書”的申請審核、證件辦理,變更、註銷登記、遺失聲明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並為公司歸口管理部門。
2、本公司頒發的簽訂合同的“法人委托書”,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印制的“法人委托書”文本,在有效期限內可連續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書”因特殊情況需對外簽約者,由所在部門向信用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法定代表人批準,由信用管理機構具體辦理壹事壹委托的臨時“法人委托證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書”及“法人委托證明”的其他人員壹律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書”對外簽訂合同者,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用管理規定和相關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臺帳記錄,以備考查。
5、凡發生下列情況之壹者,必須辦理變更或核準註銷手續:
◆ “法人委托書”授權內容變更;
◆ 證件有效期屆滿,不再續展;
◆ 持證人因工作變動,不再對外簽約;
◆ 持證人因調離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 持證人因違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節嚴重需撤消“持證人”資格;
◆ 持證人擅自塗改授權內容、轉借和弄虛作假撤消“持證人”資格。
6、經頒發的“法人委托書”如有遺失,持證人應書面向本部門領導報告,並將本部門批示意見送信用管理機構,由信用管理機構向法定代表人或信用管理領導小組報告後,根據情況酌情處理。
7、凡核準註銷人員的“法人委托書”證件,由所在部門負責收回交信用管理機構統壹處理。
(四)責任
1、各部門應加強對持證人的教育和管理,凡發現嚴重違反本公司有關制度規定簽約或利用證件進行違法活動,以及失職、瀆職等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者,應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註銷證件。
2、持證人必須嚴格按授權範圍和授權權限在有效期內簽訂合同,如因超越授權範圍和授權權限發生的糾紛,其經濟及法律責任由持證人承擔。
信用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公司內部設立專門的信用管理機構,公司副總為信用管理機構的分管領導,任命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經理,有專職(或兼職)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員。
壹、信用管理機構職能:
組織宣傳、貫徹合同法律法規條例,培訓信用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依法保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制定、修訂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並進行動態化管理。
客戶授信管理:進行客戶信用審批,跟蹤客戶,定期對客戶的信用狀況統計分析。
應收賬款管理:控制應收賬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監督應收賬款的賬齡,隨時將潛在的不良賬款進行技術處理,防範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商賬處理: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和壹支工作高效的追賬隊伍,及時制定對逾期應收賬款處理的方案,並組織有效的追賬。
利用征信數據庫資源,幫助銷售部門開拓市場。
二、崗位責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加強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對本公司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
制定、修訂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統壹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本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制止公司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範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
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信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發現不符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公司副總報告。
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定期向信用管理負責人匯報信用管理情況。
負責客戶檔案管理與服務。
參與商賬追收。
配合有關部門***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對所簽合同,認真執行,並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生問題及時向信用管理機構信用管理員通報。
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配合企業信用管理機構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財務、技術部門的主要職責
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解決合同履行中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
依法簽訂、變更、解決技術合同。
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和歸檔工作。
配合企業信用管理機構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管理員考核與獎勵
1、考核範圍:本公司專職或兼職信用管理員。
2、考評時間
公司每年年終組織壹次考核評審活動,在對各有關部門信用管理工作檢查基礎上進行考核。
3、考核內容
序號
考核內容
應得分
壹
掌握合同的有關法律、法規的應知應會基礎知識。
認真參加部門或公司舉辦的業務和有關法律法規學習。
3
5
二
檢查所簽訂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實性、可行性)。
檢查所簽訂合同符合“五審查”(對方主體是否合格,授權代理是否合法,資信是否保證,經營範圍是否超出,合同結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檢查除即時清結外,是否簽訂了書面合同。
檢查使用各類合同文本的正確性和合同內容合法、條款齊全、手續完備。
檢查簽訂合同人員的有效代理範圍和權限。
檢查杜絕無效合同的出現。
3
3
3
6
4
4
三
檢查有關合同審查表的辦理和送審,內容齊全,手續完備。
定期或不定期與部門業務員對帳。
經常督促合同的履約行為。
全面了解本部門的合同履行情況。
5
6
5
6
四
檢查本部門的合同變更、解除手續的及時辦理和手續齊全。
協助做好信息反饋和信訪工作。
6
4
五
建立合同臺帳。
合同臺帳的登記質量(臺帳登記及時、正確、全面)。
檢查合同章的使用和保管。
做好有關資料的保管和歸檔工作。
6
10
5
6
六
1.在信用管理上有創新的典型事例(包括運用計算機管理等事項)。
10
合計
100
4、考核部門:
信用管理機構為公司信用管理員的考核評審工作的管理機構。
獲獎名單由考核部門根據考核內容進行考核評審後報法定代表人批準。取消資格的審批程序由考核部門將名單及考核依據報法定代表人批準。
5、獎懲方法
信用管理員的獎勵等級設三等:即先進、優勝和表揚;獲獎者以精神鼓勵為主,並分別給予適當的物質鼓勵。
◆ 獲先進名單從考核總分在95分以上者中產生;
◆ 獲優勝名單從考核總分在90~95分者中產生;
◆ 獲表揚名單從考核總分在80~90分者中產生;
信用管理員的懲處方法:
◆ 凡考核總分首次達不到60分者,由部門分別給予教育、幫助和扣發獎金;
◆ 凡考核總分兩次達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管理員資格;
◆ 凡利用合同從事違法違紀活動者,取消信用管理員資格並按情節輕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責任。
合同簽訂前的評審制度
合同簽訂前實行評審制度。合同評審機構設在信用管理機構內部,組成人員包括主管副總、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信用管理員、合同承辦人、供銷、財務部門負責人等。
壹、合同評審程序
合同承辦人將合同草本及相關資料交信用管理員初審;
信用管理員填寫合同評審表中初審記錄交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審批,簽署審批意見。
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會審,信用管理員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後交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報主管副總批準實施。
信用管理員將合同評審表歸入該合同檔案。
二、評審內容
1、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 對法人必須審查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復印專用章的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 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範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公司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公司或組織註冊地。
2、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 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 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
◆ 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對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負有提供專業性較強的勞務、工程項目或限制經營項目等義務時,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機構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或資質等級證書等證明。
4、簽訂合同前,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壹致。
5、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適用範圍
簽訂的下列合同,視為重大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評審的附加程序
1、簽訂特殊/重大合同,應當及時進行可行性審查。
合同的可行性審查由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以會簽的形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的形式進行。
2、簽訂特殊/重大合同,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
合同的合法性審查,由合同承辦人按其隸屬關系,送交信用管理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制度
壹、合同簽訂管理
1、合同承辦人簽約前必須對對方主體資格、代理身份、代理資格、履約能力及合同可行性進行審查,並收集整理相關資料,以備合同評審機構進行評審。
2、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法人或者是取得營業執照的非法人經濟組織。集團公司內各單位的業務部門不得以本部門的名義或擅自以其他單位、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嚴禁其他公司或個人所辦各類企業以本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3、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4、嚴禁將合同業務介紹信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介紹信的存根應當保存五年,以備核查。
5、除及時清結者外,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文本國家或省已經發布示範文本的,應當采用合同示範文本。銷售部門必須使用國家統壹的購銷合同文本對外簽訂合同;外協部門必須使用國家統壹的加工定做、承攬合同文本對外簽訂合同;供應、設備、基建部門外出采購盡可能采用統壹的購銷合同文本。如果沒有合同示範文本,應當參照類似的示範文本。采用合同示範文本時,可以根據所訂合同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補充約定。各部門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公司信用管理員統壹購買或定制。
6、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合同都應按統壹規則編號。
7、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範,字跡(符號)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8、訂立合同,必須完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壹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9、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對方當事人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查。
10、對外簽訂合同,要明確選擇糾紛管轄地,並力求選擇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機構或法院。
11、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親自在合同文本上簽名蓋章。
12、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的申請人必須是有權對外簽訂合同的部門和分公司。
各有關部門和分公司的合同專用章由信用管理機構統壹歸口管理。信用管理機構負責申請報告的審批、合同專用章的登記、留樣、發放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合同專用章的刻制由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合同專用章,如發現有此類行為的發生,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凡需刻制合同專用章的部門和分公司,必須由申請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同時按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專用章刻制的數量、要求和樣章草圖,交信用管理機構審查後統壹辦理。
凡持有合同專用章的部門和分公司,應做到合法使用、專人保管。技術合同專用章由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攜帶外出,應事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立即歸還。
合同專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檢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檢查範圍之內。
合同專用章不得代用,混用。發現利用合同專用章進行違法活動,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凡遇合同專用章遺失,應立即向本部門領導報告,並將本部門批示意見送信用管理機構備案,在當地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辦理相關證明材料。
凡遇合同專用章變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請程序與手續與新申請相同,原合同專用章交還信用管理機構統壹處理。
各子公司自行刻制的合同專用章,必須到信用管理機構留樣備案。
13、訂立依法應當辦理批準、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特別程序的合同時,應當依法辦理特別手續。
14、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的副本壹份及時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二、合同履約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新任法定代表人應當繼續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訂立的合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我方當事人收到對方當事人通過郵遞方式傳送的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應當連同信封壹並收存。通過郵遞方式傳送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必須使用掛號信函,並保存郵局收據、回執備案。
6、信用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按時間順序及時建立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臺帳。
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由合同承辦人以書面形式報合同評審機構審核,批準後,盡快與對方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
2、對方當事人作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變更接收人時,必須有書面變更協議。嚴禁未取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材料而憑口頭約定向已變更的接收人發貨或付款。
3、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並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4、發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信用管理機構報告。
5、我方當事人因故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復的期限,盡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客戶授信與年審評價制度
1、信用管理機構加強與各業務部門的聯系溝通,及時掌握客戶的信用信息,對客戶實行分級管理,將客戶的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級,分別制訂不同信用等級所對應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管理機構負責建立每位客戶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金、電話、信用標準(對客戶資信情況進行要求的最低標準)、信用等級內容的表單,並及時進行動態更新。
3、信用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戶信用申請;采用對客戶進行走訪、調查、向有關部門收集客戶資信狀況資料等方式掌握客戶信息,填寫客戶調查表,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報主管副總審批後,確定信用等級,並及時回復客戶。
4、對客戶實行跟蹤管理,補充客戶信用信息,每年末對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匯總分析,形成書面的年審評價報告,並根據年審報告及時調整客戶信用等級與授信額度。
5、對延遲付清款物的客戶,視情節輕重給予信用等級的降級處理;對惡意拖欠款物的客戶授信額度為0,要求采用即時清結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單,拒絕業務往來。
6、各業務人員應及時收集客戶信息並向信用管理機構反饋;信用管理機構應定期將客戶信用狀況評價結果反饋公司各相關部門。
客戶信用檔案建立與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合同檔案。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 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 標的驗收記錄;
◆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須按部門編號。信用管理員負責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臺帳。
3、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後壹個月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信用管理員。
信用管理員對合同檔案資料核實後壹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4、各公司及部門應於每年的壹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將本公司管轄範圍內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統計報表報送集團公司信用管理機構。
各公司及部門應於每年的壹月十日前將管轄範圍內上壹年度信用管理情況分析報告報送集團公司信用管理機構。
5、建立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函、客戶信用表單、授信資料、年審評價報告等,並附客戶概況、付款習慣、財務狀況、商賬追討記錄、往來銀行、經營狀況等調查原始資料。
6、客戶信用檔案的查閱需填寫查閱申請單標明查閱人、查閱客戶名稱、查閱用途,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借閱時間、歸還日期。信用檔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業秘密內容的泄漏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7、配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數據庫檢索服務的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專(兼)職檔案管理員。
8、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應收賬款與商賬追收管理制度
1、建立應收賬款帳目,明確應收貨款,分期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的數額、期限、應付款人等內容。
2、建立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分級表,將應收賬款按賬齡分為合同期內、進入預警期內、到期、逾期、進入最後通牒期,進入專業追賬期、付諸法律期和壞賬期八級,制訂相應的催收措施。
3、對應收賬款加強日常監督,根據實際情況每周或每月打印出會計賬上全部接近到期的應收賬款記錄進行分析和診斷,對每筆賬款作出處理意見。
4、制訂商賬(逾期應收賬款)追收辦法,培訓催收、追收人員。
5、設計商賬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內勤提示、外勤催收、委托專業信用管理公司追收、法律訴訟。商賬追收程序壹般應包括下列步驟。
失信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制度
1、對方發生失信違法行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取消賒銷條件;
停止供貨;
取消供貨資格;
訴諸法律。
2、本企業發生失信違法行為的可能表現形式與糾正措施:
表現形式:
個人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並違約或騙取款物;
產品合格率未達標;
拖欠貨款;
其他。
糾正措施:及時書面告知對方,說明原由;依法賠償對方損失;撤消過錯當事人的職務、開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合同糾紛處理
發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或法定代表人,並通報信用管理機構,提供材料。
為解決合同糾紛所采取的各項措施,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和期間內進行。
合同糾紛發生後,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配合好公司信用管理機構參加仲裁或訴訟。
發現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合同發生糾紛後,需要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的,應當及時委托有資質的代理人參與處理糾紛。
解決合同糾紛的申請書、起訴書、答辯書、協議書、調解書、仲裁書、裁定書、判決書的副本或正本復印件,自發出或收到之日起十日內,由承辦人送交信用管理機構備案。
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對於可能因對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合同糾紛發生後,應當依法采取壹切措施,積極收集、整理有關證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應當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時,必須先行復制,並請求法院的承辦人員出具證據收執。
在涉及合同糾紛的訴訟或非訴訟活動中,行使可能引起國有資產流失的處分權時,應當報請有關部門公司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