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斷合同的主要原因是由於NBA規定的奢侈稅,具體說就是壹個球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壹定數目,記得好象是5000W美金,壹旦超過了,比如工資總額為6000W,那麽多出來的1000W就講加100%的稅,也就是多出來的1000W要付2000W,這個規定就能保持NBA球隊實力的平衡性,所以球隊為了避免付出額外的稅收,就會在某種情況下買斷球員的合同,這樣就避免了奢侈稅,能夠有跟多的薪金空間去和別的球員簽約.
以下是會發生買斷合同的幾種情況:
壹.覺得球員高薪低能,或者說覺得這個球員的水平與其所領的薪水不成正比,同時別的球隊也不能接受這個合同(也就是說這個球員交易不掉.)這個時候可能會買斷合同.
二.球員因為長期的傷病,導致其不能繼續打球,例如紐約尼克的阿蘭.休斯頓事件,這樣的情況使得球隊能夠有跟多的薪金空間和別的球員簽約.
三.球員提前退役,例如步行者的雷吉.米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