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納稅人房屋自己建的,自建成後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②納稅人房屋由委托施工企業建設,自辦理驗收手續次月起上交房產稅。
③納稅人購買新建商品屋,自使用房屋交付的次月起需繳房產稅。
④納稅人購買存量房,從辦理房屋權屬變更,轉移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的次月起需繳房產稅。
⑤納稅人出借或租出房產,從交付出租、出借房產的第二月起繳納房產稅。
⑥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屋,房屋使用或交付的次月起上繳房產稅。
⑦融資租借的房產,要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後的第二月起按照房產余值上繳房產稅。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其實就是房屋,這也是壹種比較古老的稅種,目前在征收標準方面分為從價計征以及從租計征兩種情況。
點擊查看:房產稅什麽時候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