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的文藝觀中最基本的壹條就是:文藝須從客觀現實出發。歌德除強調文藝應從客觀現實出發這個基本原則之外,還提出了兩個要點:
首先是特殊與壹般的辯證統壹。壹個特殊具體事物經過詩人的處理就帶有普遍性,普遍性就是事物的特征或本質。歌德經常強調“特征”這個概念。他在編輯他和席勒的通信集時曾寫出壹段感想:“詩人究竟為壹般而找特殊,還是在特殊中顯出壹般,這中間有壹個很大的分別。”
其次是文藝與自然的辯證統壹。歌德認為詩人的任務是根據自然“來熔鑄成壹個優美的、生氣灌註的整體”(即藝術作品),所以文藝對自然不應無所剪裁和熔鑄,流於自然主義。歌德在壹八二七年四月十八日談話裏說得最透辟,他根據對呂邦斯壹幅貌似違反自然的風景畫的分析。
“藝術要通過壹種完整體向世界說話。但這種完整體不是他在自然中所能找到的,而是他自己的心智的果實。”
這種“心智”正是作者內心生活的壹個組成部分。他具有這種心智,才關心到“較高的意旨”,才能使藝術成為“自然事物的道德的表現”。歌德所說的“道德的”指人與人的倫理關系,實際上還是“政治”範圍裏的事,但他所了解的“政治”是狹義的,即官僚政客們所幹的勾當,因此他鄙視“政治”而重視“道德”,這是西方資產階級知識分子中相當普遍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