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上的區別。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托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書。授權是組織運作的關鍵,它是以人為對象,將完成某項工作所必須的權力授給部屬人員;
2、原則上的區別。授權的基本依據是目標責任,要根據責任者承擔的目標責任的大小授予壹定的權力。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托人承擔,被委托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法律上的區別。委托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授權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
4、意思表示的區別。委托需要兩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授權只需要授權方壹方的意思表示即可。
委托和授權誰承擔責任?
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權限範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實施的行為,應由委托人承擔壹切責任、享有壹切權利。作為受托人,不承擔什麽責任。如受托人有實施委托行為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委托人在承擔壹切責任後,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責任。
綜上所述,定義上的區別。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托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書。授權是組織運作的關鍵,它是以人為對象,將完成某項工作所必須的權力授給部屬人員;原則上的區別。授權的基本依據是目標責任,要根據責任者承擔的目標責任的大小授予壹定的權力。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托人承擔,被委托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法律上的區別。委托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授權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的區別。委托需要兩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授權只需要授權方壹方的意思表示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壹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壹百七十壹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