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改善制度
壹、目的
為啟發全體員工的想像力,集結個人的智慧與經驗,提出有利於本公司生產的改善及業務的發展,以便達到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增進公司經營、激勵同仁士氣,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壹)提案內容針對本公司生產、經營範圍、具有建設性、及具體可行的改善方法。?
1.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產程序、銷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2.有關機器設備、維護保養的改善。?
3.有關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節約能源等。?
4.新產品的設計、制造、包裝及新市場的開發等。?
5.廢料、廢棄能源的回收利用。?
6.促進作業安全,預防災害發生等。?
(二)提案內容如屬於下列各項範圍,為不適當的提案不予受理:?
1.攻擊團體或個人的提案。?
2.訴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3.與曾被提出或被采用過的提案內容相同者。?
4.與專利法抵觸者。?
三、提案
提案人或單位,應填寫規定的提案表,必要時另加書面或圖表說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六開箱壹次。?
四、審查
(壹)審查組織?
1.各廠成立“提案審查小組”由有關主管組成。?
2.公司成立“提案審查委員會”由各廠長及公司有關部門主管組成並設執行秘書。
(二)審查程序?
1.各提案表均須先經各廠提案“審查小組”初審並經評分通過後,始可匯報“提案審查委員會”。(公司各部門提案經送委員會)?
2.“提案審查委員會”每月視提案需要,以召開1~2次委員會,審查核定各小組匯送的提案表及評分表,必要時並請提案人或有關人員列席說明。?
(三)審查準則?
1.提案審查項目及配合?
(1)動機20%?
(2)創造性15%?
(3)可行性25%?
(4)回收期投資30%?
(5)應用範圍10%
2.成果審查項目及配合?
(1)動機15%?
(2)創造性20%?
(3)努力程度15%?
(4)投資收回期25%?
(5)同效益25%?
五、處理
(壹)采用的提案:交由有關部門實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並予列管及實施成效檢查。?
(二)不采用的提案:將原件發還原提案人。?
(三)保留的提案:須經較長時間考慮者,先將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壹般系每期限以三個月為限,但經委員會同意可延長至六個月)。?
(四)成果檢查?
1.實施的提案、各實施部門,應認真執行,每月應填具成果報告表(如附表3.7.4)呈直屬主管核定後,轉呈各廠“提案審查小組”經三個月的考核,並予評分後,再呈提案審查委員會。?
2.“提案審查委員會”依“審查小組”所報的成果報告表及評分表詳作審查核定。?
六、獎勵
(壹)提案獎勵:改善提原因“審查委員會”評定,凡采用者發給1200~6000元的提案獎金,未采用者發給50元的獎金。?
(二)成果獎勵:“審查委員會”依提案改善成果評分表,可核給500~10000元的獎金。?
(三)特殊獎勵:提案采用實施後,經定期追蹤效益,成果顯著績效卓越者,由委員會核計實際效益後,報請核發20000~100000元的獎金。?
(四)團體特別獎:?
以科為單位,六個月內,每人平均有采用四件提案以上發給前三名特別獎:?
第壹名:錦旗及獎金5000元?
第二名:錦旗及獎金3000元?
第三名:錦旗及獎金2000元?
七、附則
(壹)提案內容如涉及國家專利法者,其權益屬本公司所有。?
(二)本辦法經呈董事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