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協調師報考條件,即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報名方法等如下:
1、報名方法
勞動關系協調師報名壹般為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考生可在當地指定報名點或培訓機構進行報名,在校生壹般在本校指定報名點報考;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的,考生需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上傳個人信息進行申報,壹般在省職業技能鑒定網、職業資格工作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相關網站進行申報。兩種方式同時采用的,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任選其壹。
2、報名時間
每年5月、11月全國、省統考,壹般在考試前45天截止報名。考生可提前兩三個月咨詢培訓機構、相關政府部門或者關註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發布的通知。
3、報名條件
勞動關系協調師(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壹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
4、報名材料
勞動關系協調師考試考生請填報《勞動關系協調員(師)職業資格鑒定個人申報表》(附件1),並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大壹寸黑白光面照片4張;
(3)學歷文憑復印件和職稱證書復印件;
(4)本專業(或相關專業)證書復印件;
(5)從事勞動關系協調工作(或相關職業)年限證明;
(6)不少於3000字勞動關系主題的論文壹篇。
擴展資料:
勞動關系協調師指從事勞動合同管理、參與集體協商、促進勞資溝通、預防與處理勞動爭議等協調勞動關系的專業工作人員。
職業環境:室內、外,常溫。
職業能力特征:具有較強的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分析能力、協調能力、應急處理能力。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