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幹部是黨和人民事業的戰略接班人,肩負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薪火相傳、繼往開來的歷史重任。加強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工作,十分重要而緊迫。
1.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我們黨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都非常重視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工作。90多年來,黨能夠始終站在時代前列、帶領人民取得壹個又壹個偉大勝利,從組織工作看,壹條重要經驗就是始終高度重視培養選擇年輕幹部工作,不斷推進幹部隊伍的新老交替與合作,為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2.事業發展的根本要求。當前,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繁重艱巨,這要求我們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必須具備良好的能力素質和精神狀態,歸根結底取決於壹批又壹批年輕幹部的健康成長。
3.隊伍建設的迫切需要。培養選拔年輕幹部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目前年輕幹部差距拉大、所占比例日趨下降、幹部隊伍年齡老化情況比較明顯。
二、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存在的問題
1.年輕幹部總量較少。無論是整體上分級別看,還是按層級分級別看,都存在年輕幹部總量較少、比例較低的問題。這說明,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在各個層面都是個薄弱環節,成為幹部隊伍建設中的壹個普遍性問題。
2.領導班子年齡斷層。各級領導班子不同程度地存在青黃不接的問題,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出現“斷鏈”。
3.關鍵崗位配備不多。關鍵崗位幹部,年齡普遍偏大,成長空間受限;而很多年輕幹部缺乏關鍵崗位的歷練,能力和經驗儲備不夠,難以擔當更大重任。
4.面向基層歷練不夠。壹些年輕幹部缺乏基層領導工作經驗、沒有經受嚴格的黨內生活鍛煉和艱苦復雜環境的考驗,心態比較浮躁,駕馭復雜局面的能力和吃苦、奉獻精神相對缺乏。基層工作經歷特別是基層領導工作經歷,已經成為年輕幹部亟需補上的重要壹課。
5.培養選拔渠道不暢。當前,年輕幹部的成長渠道和上升空間較窄,晉升壹般只有公開選拔和換屆兩條渠道,在平時的班子調整中,由於各個層級都積壓了壹大批年齡偏大的領導幹部,年輕幹部壹般很難通過民主推薦上來。同時,現有的幹部政策,對提前離崗退養、退線改非等作了嚴格限制,再加上職數的限制,年輕幹部晉升空間很小。
三、大力培養選拔年輕幹部
針對存在的問題,就如何大力培養選拔年輕幹部提出如下建議:
1.制訂總體規劃。加強對提出培養選拔年輕幹部的原則、目標、思路、措施,既體現方向性、實踐性和前瞻性,也具有操作性、可行性和約束性。明確“時間表”。著眼中長期培養選拔目標的實現,和換屆相銜接,制定3年、5年的階段性目標,分步抓好落實,逐步配備到位。
2.實行常態配備。壹是落實剛性配備制度。重要崗位出現空缺時,要優先考慮有發展潛力的年輕幹部。加強年輕幹部培養選拔的統籌,實行幹部統壹調配,如果領導班子中沒有年輕幹部,壹時又沒有職位空缺,采取進出平衡的辦法,通過交流選配。二是實行最低比例辦法。對黨委(黨組)提拔配備年輕幹部作出硬性規定,加強對幹部隊伍的宏觀分析,以年度為單位,提拔重用的幹部中,年輕幹部所占比例應達到20—30%,直至幹部隊伍年齡結構趨於合理。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進行審查把關,每年進行督促落實。三是拓寬配備職位空間。健全幹部能上能下的配套措施,暢通幹部“出口”,為年輕幹部成長拓展空間。
3.拓寬選拔方式。壹是加大競爭選拔力度。推進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常態化,堅持和完善機關內設機構競爭上崗辦法,為選拔機關優秀年輕幹部提供“通道”,進壹步探索優秀年輕幹部脫穎而出的有效途徑。二是選拔重點培養對象。采取民主推薦、考試測評、組織考察等方式,分級分類選拔壹批重點培養對象,進行持續跟蹤培養鍛煉,抓住換屆、機構改革等時機大膽使用。為實現各級各類領導班子年輕幹部的配備打好基礎。三是實行“先掛後任”辦法。對發展潛力較大的優秀年輕幹部,采取“先掛後任”的方式,進行重點培養鍛煉,掛職期滿後考核優秀的按照程序正式任職。
4.加強源頭建設。壹是改進編制管理。加強公務員編制的總量控制和動態管理,對長期沒有調整編制數量的個別地區和部門,適時給予調整,用於補充年輕幹部。二是面向基層遴選。以縣鄉機關為主體直接考錄公務員,確保除特殊崗位外,新進公務員首先補充到縣鄉基層接受鍛煉,壹律采取公開選調的方式面向基層遴選。三是吸納社會人才。在堅持以高校畢業生為主體的基礎上,每年拿出壹定比例的名額,面向農民、工人、村幹部和大學生“村官”等群體中的優秀分子進行定向招錄,安排到鄉鎮基層工作,保證年輕幹部來源的多樣性。四是提高選調質量。把選調生隊伍作為黨政領導幹部後備力量,提高進入門檻,進行重點培養。對選調生實行重點培養制度,由市州組織部門直接對選調生進行聯系和培養。
5.強化實踐鍛煉。壹是完善掛職鍛煉制度。二是建立多崗鍛煉制度。把關鍵崗位作為培養鍛煉年輕幹部的重要平臺,對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年輕幹部,及時放到地方黨委和政府的常務副職崗位進行培養歷練。有重點地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條件艱苦、情況復雜、矛盾較多的地方或單位鍛煉,提高他們應對復雜局面、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
6.優化成長環境。壹是強化責任,將培養選拔年輕幹部作為各級黨委(黨組)及其“壹把手”的重要政治責任,把培養選拔年輕幹部的情況納入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述職和“壹報告兩評議”的範圍,實行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二是定期考核。要對各地各部門培養選拔年輕幹部的工作進行定期檢查,通過嚴格的檢查監督,發現問題、糾正偏差、堵塞漏洞、鞭策後進。三是加強統籌。統籌做好年輕幹部的培養選拔和其他年齡段幹部的選拔使用,充分調動各年齡段幹部的積極性,防止其他年齡段幹部對培養選拔年輕幹部產生抵觸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