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壹致,訂立本合同。
壹、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按照圖紙規定選購供熱管、閥、保溫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裝、調試,保修期的維護,管道基礎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年___ 月___ 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 月___ 日
四、質量標準與驗收
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城市供熱管網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資格___級。
1、工程質量
1.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2.1承包人應該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壹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規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2.4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藏或中間驗收前___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藏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規,承辦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重新驗收。
五、發包方應協調市政園林等相關部門,給予承包方開工的必備條件,並提供該管道施工路線的地質資料。承包方對發現的地下設施應小心施工,加以保護,及時匯報發包方,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六、材料設備供應
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應按照圖紙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並提供產品合規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___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合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標準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規的檢驗報告,不合規的不得使用,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材料檢驗合格再檢驗試驗費由發包人承擔。
4、甲方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時,應經甲方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價款
1、根據工程實際量參照定額計算,采用可調價款合同。現擬定合同價款:金額:________ 元 (人民幣)。
2、合同簽訂生效後三日內預付工程款 _______萬元整,承包方施工隊伍進場土建部分完工支付 _______萬元,工程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___天內付清工程款 ,留___作為維修保證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察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2.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區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3、事故處理
3.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2、發包人受到竣工驗收報告後___天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___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___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___天內部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5、發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___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___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壹切意外責任。
6、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十、質量保修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十壹、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發包人: 承包人: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