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學期至少執教兩次示範課,向被指導者傳授教育活動組織技巧。
2、每學期至少指導被指導者兩次公開課,做好點評。
3、幫助被指導者提高運用現代教育信息技術進行教學的能力。
4、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業務性研討活動。
5、根據被指導者特點,提出壹項必要的基本功方面的訓練。
6、指導被指導者深入學習、研究新《綱要》及有關幼教理論,並落實到教育實踐中。
7、每學期撰寫壹篇指導心得。
8、指導被指導者每學期撰寫壹篇教育論文或隨筆。
9、虛心向指導者請教,主動請指導者檢查,並及時匯報教育心得,以便聽取指導。
10、每學期至少聽兩次指導者的示範課,並寫出聽課心得。
11、在指導者的幫助下不斷提高運用現代教育信息技術進行教學的能力。
12、組織教育活動後及時寫教育反思。
13、自覺完成指導者提出的技能專項訓練。
14、根據指導者的要求深入學習、研究新《綱要》及有關幼教理論,並落實到教育實踐中。
15、每學期撰寫壹篇學習心得。
16、在指導者指導下每學期撰寫壹篇教育論文或隨筆,並能獲縣級以上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