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年3月份-6月份
護師考過了壹般情況下護師資格證在考試結束次年3月份-6月份由各地衛生局陸續發證,考生通過護師考試之後不會馬上頒發證書,考生可以關註衛生局和人社局發布的證書領取通知,通知中會對護師證領取時間、領取地點、領取材料以及相關註意事項進行說明。護士資格考試專業知識300分,實踐能力300分。壹次性通過兩個科目為成績合格。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標準分報告成績。
實行標準分制度是標準化考試的壹個重要環節,也是標準化考試的壹個重要標誌。我國的高制度壹直以來實行的是原始分數制度。原始分數就是考生在壹份試卷中所得的卷面分數,往往用百分比的形式出現。例如:壹份試卷的滿分是100,得到75分就意味著答對75%,但是原始分往往受試題的難易影響,題目難了,原始分數就低,題目易了,分數偏高。
護師證屬於職稱證書,與執業證書是有明顯區別的,護考生通過護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且成績合格,會由當地衛生局負責發放護師資格證書。考生拿到證書之後,證書即刻生效,考生也就獲得相關職稱。
證書領取需要帶的材料
1、通過護士資格考試後,打印護士資格考試成績單;
2、按照各地衛生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護士資格證(有些地方會直接發放到醫院,在學校報名的也有的會發放到學校);
3、準備材料:
(1)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5)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4、將上述材料交到醫院,由醫院統壹去衛生局註冊;或自己將上述材料交到衛生局註冊護士執業證;
5、註冊成功後衛生局會發放護士執業證書(註冊所用時間各地不同,壹般2個月-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