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不到。會議結束或提案辦結後才公開。
提案的答復和上報。辦理情況報告,由分管領導審批,並按規定格式打印、編號和蓋章後答復或上報。
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全國政協委員提案和省人大代表議案改建議,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統壹答復;
省人大代表建議,由承辦單位直接答復代表,抄送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省政協委員提案,由承辦單位直接答復省政協辦公廳,抄送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總結。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各五件以上的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全部或基本辦結後,應及時向交辦機關報送書面總結。
擴展資料:
2018年,北京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議1064件。其中,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壹次會議期間提出1018件,閉會期間提出46件。截至12月20日,除15件閉會期間建議正在辦理外,其余1049件建議均已按期辦結。
其中,吸納代表建議,相關工作取得進展或列入工作計劃的有715件,占68%,因受法規、政策、財力和物力等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吸納代表建議,向代表說明解釋的有334件,占32%;市政協委員、政協各參加單位***提交提案434件,其中立案364件。
立案提案中,委員提案270件,占74.2%;集體提案94件,占25.8%。
截至2018年10月底,所立提案全部辦復;
北京市政協十三屆壹次會議全會期間提出提案1032件,閉會期間提出提案95件,***計1127件,經審查立案1028件,全部提案均已按程序辦復,承辦單位采納或部分采納的提案占辦理總數的81.3%,研究參考的占辦理總數的17.5%,納入計劃的占辦理總數的1.2%……。
2019北京“兩會”期間通報的這些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壹次會議、北京市政協十三屆壹次會議以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建議、提案情況和辦理情況,從壹個側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兩會”這樣的大事兒當中所起的作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