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時限 根據比賽性質的不同,應事先規定壹局棋的每方可用時限。棋手用時不得超過規定時限。規定壹局棋的時限可長可短,基層比賽可規定為1-2小時,全國比賽要求在壹天之內 結束。
二,讀秒 在采用讀秒的比賽中,應事先規定在時限內保留幾分鐘開始讀秒。全國比賽保留五分 鐘讀秒,基層 比賽亦可保留壹分鐘開始讀秒。讀秒時,凡壹步棋用時不足壹分鐘的不計時間。每滿壹分鐘則在保留時間內扣除壹分 鐘,但不得用完規定時間。讀秒工作由裁判員執行,在30秒、40秒、50秒、55秒、58秒、壹分鐘時各報秒壹次。每扣除保留的壹分鐘,裁判員應及時通知棋手“還剩 X 分鐘”。最後壹分鐘讀秒的方式是30秒、40秒、50秒、然後1、2、3、4、5、6、7、8、9...以準確的語聲逐秒 報出。最後的報法是“10,超時判負”。快棋比賽的讀秒辦法,可根據具體情況由競賽大會另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