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是:
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考試: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備壹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4、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均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具有壹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要求和前提條件,是證明能夠從事會計工作的唯壹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必經之路。
它是壹種資格證書,是會計工作的“上崗證”,不分級。
會計從業資格(會計證)考試是由國家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性考試。該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大綱,各地自行編制教材及安排考試時間的政策,考試大多涉及《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與實務》(或為《會計實務》與《會計基礎知識》)、《初級會計電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