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媽媽給了我壹條命、救了我壹條命,同時又給了我溫暖、給了我幸福,讓我學會了飛翔。
爸爸媽媽對我的嬌慣起自於兩歲以前,那時我曾得過壹次很嚴重的病,醫生死馬當作活馬醫,爸爸媽媽費盡心血才使我得以死裏逃生的。
據說撿來壹條小命的我就像林妹妹壹樣體弱多病,只要媽媽壹轉身去我就又哭又鬧,說什麽也不讓她離開我身邊半步,她只好趁我睡覺時悄悄地幹點家務。當時醫生預言說我的病在四年之內有可能會復發,壹旦復發就沒救了。醫生的這個預言折磨了爸爸媽媽整整四年。這四年我不知道爸爸媽媽是在怎樣的煎熬中度過的,但現在每每聽他們說起來我就覺得那時我的活著是對爸爸媽媽的摧殘。唉,我也夠殘忍的!
四歲那年,爸爸媽媽送病懨懨的我上了幼兒園。但我上幼兒園有個硬條件,那就是每次上學都要媽媽背著我去,否則我就不去了。這壹背就是兩年多,可媽媽竟也心甘情願,也許她是害怕以後我的病萬壹復發了,她想背還沒機會呢。
六歲那年,醫生的預言落空了,我活過來了,並且被媽媽餵養成了壹個好吃懶動的大胖子。那時媽媽送我上了小學。上小學時的我媽媽已經背不動了,於是她就買了壹輛小電瓶車,專門用來接送我。那時媽媽也是個大胖子,兩個胖子壓著壹輛小電瓶車吱吱扭扭地穿行在大街上,那畫面現在想起來還挺搞笑的。
上了初中,我長大了,也變得很愛美,這大概是受媽媽的影響吧。和媽媽壹起逛街是我的樂趣之壹,我們每次上街都要逛好幾個小時,雖然購物不多,但我可以盡情欣賞媽媽的虛榮心。每次壹進服裝店,只要銷售員壹奉承媽媽的身材、氣質,不管適合不適合媽媽穿戴,她都會買,而且特講究挑選的過程。買壹件要試很多件,進壹家店至少要半個小時才能走出店門。不過,再磨蹭我也要陪著媽媽,我就愛看媽媽的磨蹭勁,這也是壹種功夫啊,砍價時特有效,我為什麽不學著點呢。
有時候我們之間也會發生壹些沖突,盡管我知道她是愛我的,但我還是要和她爭個高低,哪怕是無理爭吵,只要能惹她生氣,引起她對我的重視就行。其實我心裏並不想這麽做,因為我不想傷害我媽媽,但和媽媽在壹起時我又忍不住要和她頂幾句。我就是這樣矛盾,也許這就是青春叛逆吧。
不過和爸爸在壹起我卻叛逆不起來。爸爸突出的特點是手特別大,童年的我牽著爸爸的大手,爸爸的大手拉著我的小手,這樣走在大街上特有安全感,即使劫匪來了我想我也不會害怕的。現在長大了,再也不好意思牽著爸爸的手上街,但和爸爸在壹起卻只有依戀沒有叛逆。和爸爸的大手比起來,我的手不知怎麽就那樣笨,以至於偶爾洗壹次碗,總免不了有碗碟打碎。這樣倒好,爸爸媽媽再也不讓我洗碗了,力所不能及啊!有趣的是爸爸那雙大手反而無比靈巧,能變戲法般地做出壹道道讓我和媽媽津津稱道的美味佳肴。如此看來,我這雙紅酥手就只能用來學習了。生活中的爸爸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面對爸爸的責罵,我嬉皮笑臉全當沒聽見,但爸爸教育我的話我可是真的句句都記在心底了。
我依戀著爸爸媽媽,就像“羊羔羔吃奶眼望著媽”,我淘氣著爸爸媽媽,就像牛犢子吃奶還要用頭使勁頂媽媽的肚子。爸爸媽媽就像太陽給了我生命,救了我生命,照耀我成長。長大後的我,別說做什麽大事,就先做個孝順女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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