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級職稱評定條件及流程如下:
壹、評定條件
1. 具有高等教育學歷或中等職業教育學歷,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8年以上;
2. 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職稱,並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以上;
3. 在本專業領域內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專業技術水平,並在本專業領域內有重要的創新成果或實際工作業績;
4.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
二、評定流程
1. 申報資格審查:申報人需提供相關資料,經過資格審查合格後方可進入評審環節;
2. 評審材料準備:申報人需準備相關評審材料,包括個人簡歷、工作證明、獲獎證書、發表論文等;
3. 評審組織:由省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或市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對申報人的材料進行評審;
4. 評審結果:評審委員會根據評審結果作出評定決定,評審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