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市管理局和住建局是壹樣的。住建局是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簡稱。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壹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城建局--主管城鎮建設(主要指城管大隊負責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4、幾年前只有建委後來改為城建局,現在細化為城鎮建設局與城市住宅建設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壹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壹級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