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請;2、屬地房管所受理、初審後報市房地產交易所終審;3、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領取《房地產權證》。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1、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請;2、屬地房管所受理、初審後報市房地產交易所終審;3、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領取《房地產權證》。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