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在身邊:
對於法律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麽是可以做的,什麽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麽,違法後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2.法律園地: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麽是可以做的,什麽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這壹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工作來實現的。
3.法律知識:
法律是以國家強制為保障實施的行為規範
由於法律是壹種國家意誌,它的實施就由國家來保障。
4.法律教育:
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
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的權利和義務,它是由國家確認或認可和保障的壹種關系,這是法律的壹個重要特征。
5.法在心中:
法律最初指國內法,只在壹國主權範圍內適用。隨著國家間交流的頻繁,國際法也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重視。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國際法和國內法常常發生沖突,也隨著沖突逐漸彼此協調。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總稱。
統治階級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國家事務,並且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也是統治階級按照自
己的意誌通過國家權力建立的用以維護本階級專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國家都有法,但並非有法制。
法制在不同國家其內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國家,君主之言即為法;在資本主義國家,雖然排除
了奴隸制、封建制國家法制的專制性質,但資產階級受階級本性的局限,當有的法律規定不符合本階級
的利益時,就加以破壞,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徹底消滅剝削制度,實現人民民主的社會主
義國家,才能真正實現社會主義法制。法治與法制既有聯系也有區別。聯系在於:實行法治需要有完備
的法律制度。
區別在於:法制相對於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治則相對於人治;法制內涵是指法律及相關制度,
法治內涵則相對於人治的治國理論、原則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