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形式上,音節整齊勻稱,頓挫感強。
②內容上,凝練集中,概括力強。
二、對偶的概念
對偶就是把壹對結構相同或相似、字數相等的句子對稱地排列在壹起,來表達相似、相關或相反、相對的意思的壹種修辭方法。
三、對偶與對比的區別:
(1)對偶的基本特點是“對稱”,對比的基本特點是“對立”。
(2)對偶主要是從結構形式上說的,它要求結構相稱、字數相同;對比是從意義上說的,它要求意義不同,而不管結構形式如何。
(3)對偶裏的“反對”從意義上說是對比,從形式上說是對偶,這是修辭方法的兼類現象。
四、對偶和排比的區別:
(1)排比是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句子,對偶只限於兩個句子。
(2)排比形式不如對偶嚴格,排比各個句子可以不完全相等。
(3)排比經常用相同的詞語,對偶兩個句子字數必須相等,且忌用相同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