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每年考兩次,具體的考試時間安排為每年的3月、11月各舉行壹次。報名時間為每年1月、9月(在普通高校在校學生的報名時間由自考辦另定)。
教材由自考辦供應。 教學技能測試每年舉行1—2次,壹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報名,具體時間由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確定後公布。
教學技能測試的內容為:備課、說課或上課、面試。 根據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意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班學生,在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允許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理論考試,但在申請參加教學技能測試時,應已獲得相應學歷證書。
教師資格證考試成績管理:
1、兩門理論課程均合格者,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
2、本次考試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壹次考試時補考,補考仍不合格,須重新參加所有課程的培訓考試。
3、如若同時報考兩門,而該兩門課程又同時沒有及格,則取消該生補考機會,須按新考生重新報考。?
4、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獲得教師資格,並不壹定能夠擔任教師,能否擔任教師還需要教育部門是否招聘錄用,但未獲得教師資格的,教育部門基本都是不會招聘錄用。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教師資格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