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之所以能夠規避風險,是因為期貨市場上存在以下基本經濟原理:
(壹)同種商品的期貨價格走勢與現貨價格走勢壹致。
(二)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價格隨期貨合約到期日的臨近、兩者趨向壹致。
套期保值的操作原理
(壹)商品種類相同原則
(二)商品數量相同原則
(三)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則
(四)交易方向相反原則
套期保值的應用
生產經營企業面臨的價格波動風險最終可分為兩種:壹種是擔心未來某種商品的價格上漲;另外壹種是擔心未來某種商品的價格下跌。 買入套期保值
買入套期保值就是指套期保值者先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與其將在現貨市場上買入的現貨商品數量相等、交割日期相同或相近的該商品期貨合約,及預先在期貨市場上買空,持有多頭頭寸。 適用對象及範圍
1、加工制造企業為了防止日後購近原料是價格上漲的情況。
2、供貨商已經跟需求方簽訂好現貨合同,將來交貨,但供貨方此時尚未購進貨源,擔心日後購進貨源時價格上漲。 3、需求方認為目前現貨市場的價格很合適,但由於資金不足或者缺少外匯或壹時找不到符合規格的商品,或者倉庫已滿,不能立即買進現貨,擔心日後購進現貨價格上漲。 賣出套期保值
賣出套期保值是指套期保值者先在期貨市場上賣出與其將在現貨市場上賣出的現貨商品數量相等,交割日期也相同或相近的該商品期貨合約 適用對象及範圍:
1、 直接生產商品期貨實物的生產廠家、農場、工廠的手頭有庫存產品尚未銷售或即將生產、收獲某種商品實物期貨,擔心日後出售時價格下跌; 2、儲運商、貿易商手頭有庫存現貨未出售或儲運商、貿易商已簽訂將來以特定價格買進某壹商品但未轉售出去,擔心日後出售時價格下跌; 3、加工制造企業擔心日後庫存原料價格下跌。
在首次執行日,對於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4 號——套期保值》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運用條件的套期保值,應當終止采用原套期會計方法,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4 號——套期保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