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級數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不超過36000元的302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1025203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20169204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25319205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30529206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35859207超過960000元的45181920
二、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內容
上壹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需要匯總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
退稅計算公式:
應退或應補稅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並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